泉州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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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泉州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泉州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泉州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2010 年 5 月 30 日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 1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国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国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我国于 2008年进行了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 2008 年12 月 31 日,时期资料为 2008 年度。

2、我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对象为全市行政区划内(不含金门,下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2。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经过全市各地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人员近两年的共同努力,全市经济普查的登记填报及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基本完成。福建省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的数2据质量进行了抽查,抽查汇总结果,数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要求。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泉州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泉州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泉州调

3、查队将陆续向社会发布经济普查公报。现将第一号公报发布如下:一、单位基本情况2008 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 4.45 万个,与 2004 年末(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下同)相比,增加 0.62 万个,增长 16.2%;产业 活动单位 5.57 万个,增加 0.93 万个,增长20.0%;有证 照的个体 经营户 26.46 万户 。 表 1 单位数与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数单位数( 万个) 比重(%)一、法人单位 4.45 100.0 企业法人 3.30 74.2 机关、事业法人 0.52 11.7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0.63 14.1 二、产业活动单位* 5.57 100.0 第

4、二产业 2.19 39.3 第三产业 3.38 60.7 三、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 26.46 100.0 第二产业 3.98 15.0 第三产业 22.48 85.0 *产业活动单位中包括第二、三产业法人兼营的第一产业活动单位。2008 年末,全市共有企业法人单位 33003 个,与 2004 年末3相比,增加 4937 个,增长 17.6。其中,国有企业 613 个,增加47 个,增长 8.3;集体企业 1031 个,减少 743 个,下降 41.9;股份合作企业 747 个,减少 338 个,下降 31.2%;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共 2857 个,增加 442 个,增长 1

5、8.3;私营企业 23162 个,增加 5414 个,增长 30.5;其他内资企业978 个,增加 389 个,增长 66.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434 个,减少 16 个,下降 0.7;外商投资企业 1181 个,减少 258 个,下降 17.9(详见表 2)。表 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单位数(个) 比重 (%)合计 33003 100.0 内资企业 29388 89.0 国有企业 613 1.9 集体企业 1031 3.1 股份合作企业 747 2.3 联营企业 83 0.3 国有联营企业 18 0.1 集体联营企业 33 0.1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13 0.0 其他

6、联营企业 19 0.1 有限责任公司 2190 6.6 国有独资公司 40 0.1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150 6.5 股份有限公司 584 1.8 私营企业 23162 70.2 其他企业 978 3.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434 7.4 外商投资企业 1181 3.6 4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数名列前三位的县(市、区)依次是:晋江、南安、丰泽。第二、三产业产业活动单位数名列前三位的县(市、区)依次是:晋江、南安、安溪。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名列前三位县(市、区)是:南安、石狮、晋江。我市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的地区分布详见表 3。表 3 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的地区分布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

7、位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数量(个)比重(%)数量(个)比重(%)数量(个) 比重(%)合 计 44496 100.0 55686 100.0 264609 100.0 鲤城区 4201 9.4 5043 9.1 11370 4.3 丰泽区 4983 11.2 5425 9.7 10397 3.9 洛江区 1476 3.3 1630 2.9 4605 1.7 泉港区 1833 4.1 2250 4.0 19327 7.3 惠安县 4183 9.4 5328 9.6 33777 12.8 安溪县 4187 9.4 6167 11.1 32829 12.4 永春县 2584 5.8 3795 6.8

8、12637 4.8 德化县 1794 4.0 2339 4.2 6110 2.3 石狮市 3967 8.9 4198 7.5 39083 14.8 晋江市 9488 21.3 11708 21.0 38621 14.6 南安市 5800 13.0 7803 14.0 55853 21.1 在产业活动单位中,从事制造业的单位 19693 个,占35.4;批发和零售业 8371 个,占 15.0;教育 3024 个,占55.8;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9738 个,占 17.5。以上四个行业合计占 73.7(详见表 4)。表 4 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分布单位数(个) 比重()合计 55686 100.0

9、 农、林、牧、渔业* 47 0.1 采矿业 410 0.7 制造业 19693 35.4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 应业 842 1.5 建筑业 945 1.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65 2.1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 件业 830 1.5 批发和零售业 8371 15.0 住宿和餐饮业 767 1.4 金融业 1122 2.0 房地产业 1140 2.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746 3.1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 勘查业 801 1.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 270 0.5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945 1.7 教育 3204 5.8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 业 313

10、3 5.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17 0.9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9738 17.5 *此处的农、林、牧、渔业为第二、三产业法人兼营的第一产业活动单位。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较为集中的五个行业是:工业 29802 户,占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总数的 11.3;交通运输业 61480 户,占23.2;批发和零售业 123350 户,占 46.6;住宿和餐饮业14900 户,占 5.6;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6032 户,占6.1(详见表 5)。表 5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的行业分布6单位数(个) 比重( )合计 264609 100.0 工业* 29802 11.3 建筑业 9965 3.8 交通运输

11、业 61480 23.2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 业 774 0.3 批发和零售业 123350 46.6 住宿和餐饮业 14900 5.6 金融业 2 0.0 房地产业 682 0.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870 0.7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 查业 13 0.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 0.0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6032 6.1 教育 525 0.2 卫生和社会福利业 3585 1.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624 0.6 其他 - -*包括采矿业、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二、从业人员2008 年末,全市第二、三法人单位和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3数

12、为 363.07 万人。其中法人 单位从业人员数为252.68 万人,与 2004 年末相比,增加 55.22 万人,增长 28.0%;其中,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 201.96 万人,增加 40.91 万人,增长 25.1%;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 50.72 万人,增加 14.71 万人,增长40.8%。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制造业 171.80 万人,占 68.0;建筑业 25.18 万人,占 10.0;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10.93 万人,占 4.3;批发和零售业 8.41 万人,占 3.3;教育 9.83 万人,占3.9(详见表 6)。7表 6 单位从业人员的行业分布从业人员(万人) 比

13、 重(%)合计 252.68 100.0 农、林、牧、渔业 采矿业 2.96 1.2 制造业 171.80 68.0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 应业 2.01 0.8 建筑业 25.18 10.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27 2.5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 件业 0.93 0.4 批发和零售业 8.41 3.3 住宿和餐饮业 3.17 1.3 金融业 1.27 0.5 房地产业 1.93 0.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28 0.9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 勘查业 0.97 0.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 0.59 0.2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0.81 0.3 教育 9.83

14、3.9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 业 2.36 0.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0.96 0.4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10.93 4.3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大学本科、专科、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分别占0.4、5.5、9.8、26.1和 58.1。在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中,具有高级、中级、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分别占 9.7、32.8和57.5。在具有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具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资格证书的人员分别占4.6、13.0、27.3和 55.1(详见表 7)。表 7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学历、职称、技术等级情况从业人员(万人) 比重(%)8一、从业人员合计 2

15、52.68 100.0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 1.13 0.4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者 13.86 5.5 具有大专学历者 24.86 9.8 具有高中学历者 65.96 26.1 具有初中及以下学历者 146.87 58.1 二、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合计 23.42 100.0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者 2.27 9.7 具有中级技术职称者 7.69 32.8 具有初级技术职称者 13.46 57.5 三、具有技术等级证书人员合 计 13.89 100.0 高级技师 0.64 4.6 技师 1.81 13.0 高级工 3.79 27.3 中级工 7.65 55.1 三、企业资产总额2008 年末,全市

16、第二、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额为7740.71 亿元,比 2004 年末增加 4060.68 亿元,增长 110.3%。其中,国有企业资产总额 674.99 亿元,比 2004 年末减少 34.12 亿元,下降 4.8%;集体企 业资产总额 89.21 亿元 ,减少 185.14 亿元,下降67.5%;股份合作企 业资产总额 250.66 亿元,增加 174.98 亿元,增长 231.2%;私营企业资产总额 1653.90 亿元,增加 993.75 亿元,增长 150.5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资产总额 1226.51 亿元,增加660.73 亿元,增长 116.8%;外商投资企业资产总额

17、 1224.03 亿元,增加 880.61 亿元,增长 256.4%(详见表 8)。表 8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资产总额9资产总额(亿元) 比重(%)合计 7740.71 100.0 内资企业 5290.16 68.3 国有企业 674.99 8.7 集体企业 89.21 1.2 股份合作企业 250.66 3.2 联营企业 233.41 3.0 国有联营企业 10.14 0.1 集体联营企业 5.06 0.1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217.73 2.8 其他联营企业 0.49 0.0 有限责任公司 669.24 8.6 国有独资公司 67.10 0.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02.14 7.

18、8 股份有限公司 1687.99 21.8 私营企业 1653.90 21.4 其他企业 30.76 0.4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226.51 15.8 外商投资企业 1224.03 15.8 四、企业实收资本2008 年末,全市第二、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不含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实收资本 4总额为 1906.86 亿元,比 2004年末增加 827.99 亿元,增长 76.7%。在全部企业法人的实收资本总额中,国家资本 246.83 亿元,集体资本 29.61 亿元,法人资本376.97 亿元,个人资本 617.87 亿元,港澳台资本 388.22 亿元,外商资本 247.36 亿

19、元。注释:1三次 产业的划分: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10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本次普查未包括国际组织。2单位的划分: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和使用( 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3)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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