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洨河和汪洋沟沿线“河流应急监测预警”服务招 标 文 件编号:HBBJ-2018-036 招标单位: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8年 5月 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896358091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 附件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896358092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 附 表项号 内 容1项目名称:洨河和汪洋沟沿线“河流应急监测预警”服务 采购内容:河流应急监测预警”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最高限价:3357300 元2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3投标人资质要求:(1)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4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和调试。服务周期:系统正常稳定提供数据并阶段性验收后起 1年(12 个月) 。5 报价方式:单价、合价及总价6 投标有效期:60 天(日历天数) 7 投标保证金额:30000 元人民币,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8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9 评标标准及办法:(见第三章 )10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 5 月 日起 2018 年 5 月 日(上午 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
3、除外)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槐安路红旗大街翰林观天下 23号楼 12层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8 年 月 日上午 9: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槐安路红旗大街翰林观天下 23号楼 12层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12 招标人名称: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樊永平,鲁晖斌 联系电话:0311-85880697,0311-67590185 13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誉升 联系电话:0311- 89635809 17736069802 14 履约保证金:提交中标价 10%的银行保函15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发改委【2002】1
4、980 号取费标准收费。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896358093一、 总 则本次招标活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及河北省、石家庄市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择优选择相应的供应商,现就投标中有关事宜告知如下:1.项目说明1.1项目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 )第 1项所述。1.2上述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已办理招标登记,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来择优选择供应商。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详见第四章。3.资金来源:见前附表第 2项。4.投标要求 4.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见前附表 3项。5.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文件
5、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二、 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组成6.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 7、8 条发出的补充资料、答疑或补遗记录。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896358094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 附件6.2本招标文件是编制投标文件的主要依据,投标单位在编写投标文件前要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和报送投标文件。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由于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任何误解或忽略,导致中标后发生任何风险,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6.3请各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后自行核对,如有缺页、错装等情况请于当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如未提出,所有责任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7.招标文件的解释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时,必须在领取招标文件 2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自收到“疑问问题”次日起 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单位发出答疑纪要(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8.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投标截止日前,招标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
7、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如果招标文件的修改可能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896358095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招标单位将酌情延期开标。三、 投标报价说明9.投标报价9.1报价方式:单价、合价及总价。9.2投标价格包括:设备价、各项税金、各种手续费、包装运输费(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施工费、培训费及质保期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9.3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单位所填写的投标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而变动。9.4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全部均采用人民币报价。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及招标代理单位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
8、文件均应使用汉语。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1投标承诺函;11.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1.1.3投标报价汇总表;11.1.4投标产品说明书及产品性能说明资料;11.1.5投标单位资格证明资料,包括:11.1.5.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放置复印件) ;11.1.5.2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文件中放置复印件) ;11.1.5.3税务登记证(投标文件中放置复印件) ;11.1.5.4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89635809611.2相关说明11.2.1 投标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
9、表人印鉴) 。参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承诺函”11.2.2投标报价汇总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 。参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报价汇总表”11.2.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附录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附录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除在投标文件中装订原件外,还应在开标时携带并出示原件,否则按废标处理。11.2.4投标单位应当使用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单位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11.2.5投标文件中的字迹必须清楚,模糊不可辨认的部分视为无效。
10、投标文件涂改处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涂改页无效。12.投标有效期:见前附表。12.1在特殊情况下,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单位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单位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叁 万元人民币,于 2018年 5月 日 16:00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896358097时前以投标单位基
11、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到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采用银行电汇、汇票或者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到帐后,投标单位需到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账户名称: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石家庄红旗大街支行账号:1300 1615 6080 5051 6074附加信息: 项目保证金。13.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3.3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2条招标单位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单位同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 3日内予以退还。如果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
12、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之前要求退还的,投标有效期于退还之日起终止,其投标文件失效。13.4如投标单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3.4.1投标单位拒绝按本须知第 25条规定修正标价。13.4.2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3.4.3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13.4.4投标单位中标后,经核实发现中标单位投标过程中有欺瞒或虚假行为的。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4.1投标文件份数详见前附表。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89635809814.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 A4纸打印、复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在投标文件封面
13、的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但因此造成评委打分错误的,将不予纠正。14.3 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承诺函、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投标报价汇总表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方为有效。14.4 除投标单位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标志、密封和装订15.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用纸袋密封,封袋上加盖骑缝章。15.2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按照要求标明下列内容:项目 标段投 标 文 件标书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法
14、定代表人:(印鉴)密封时间: 年 月 日“在开标前,不得启封”15.3投标文件所有内容需用 A4纸打印或复印后装订成册,有散页的散页无效。15.4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单位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896358099以便本须知第17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单位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单位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15.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 15.1款、第 15.2款和第 15.3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16.投标截止时间 16.1投标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
15、附表第 11项规定。16.2招标单位可按本须知第8项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单位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单位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6.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单位收到的有效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7.迟交的投标文件17.1招标单位在本须知第16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单位。18. 投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18.1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或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8.2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5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或“修改”字样。18.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