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各民族共创中华法律文明- 以法的历史起源的视觉演讲范文 简论各民族共创中华法律文明- 以法的历史起源的视觉演讲近些年来,中华文明作为一个学术主题得到广泛关注,以构成中华文明的各个文化学科为基本讨论单位的特地史讨论方兴未艾。作为中华文明有机组成部分的中华法律文明在法制史讨论中占有非常重要地位。在民族史、民族学界,已有方家提出了“各民族共创中华”的理论,并以区域和族别为线索进行了系统论述。然而在法制史的讨论中,几乎全部的著述都侧重于汉族及其先民在中华法律文明的开启和进展中的作用,而忽视了其他民族同样是中华法律文明的缔造者和建设者这样一个基本的历史事实。学界普遍认为,中华民族是一个以汉族为主的多元一体的民族大家庭,在汉族政权时期,少数民族的从属地位是毋容置疑的。既或在少数民族政权时期,其“具有多元特色的法律意识和法律制度的融入,为儒家思想一统天下的华夏法制不断注入新的活力”。甚至有学者断言“尽管中国历史上有过多次少数民族王朝的统治,但法律的进展很少受这些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影响”。明显,本文在论述“各民族共创中华法律文明”这一历史主题时,无法回避与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