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唐律疏议之礼治精神与法治精神的对立与统一演讲范文 论唐律疏议之礼治精神与法治精神的对立与统一演讲齐汇 清华高校法学院 唐高宗永徽年间颁布实行的唐律疏议是唐朝立法的杰出成果,是中华法系的传世之作。唐律总结和进展了以往历代立法的阅历,将封建立法推向高峰,并对后代的立法产生了 极其深远的影响。中华法系之最大特点莫过于将礼与法的双重标准作为对人们行为规范的准则。法律由其本身的价值标准及内在规律结构所决定,它要求所指向的对象具有同等的身份。而中国古代早在上古时期就已经形成了以礼为核心的“礼有等差”的宗法制.。其强调“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不得与民变更者也”的宗法信条。在传统的农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造成人们安土重迁、聚族而居的生活习惯和居住方式,人们多生活在几世同堂且基本上由同姓宗族构成的家庭.之中。亲属关系成为人们主要的.关系,亲情义务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当古代.面对着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治.与“礼有等差”的封建法治.时,其内部根源往往产生不行回避的冲突,而这种冲突又集中体现在基于伦理关系而形成的亲情义务和以国家统治为基础的法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