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思想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指导意义演讲范文 论.法治思想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指导意义演讲倪 学 伟 一、导言:中国法治史与.法治思想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立而存在的一种治国理念和方略,它以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公平、司法独立、权力分立与制衡等为特征,其最高价值目标是在民主的基础上确保人的尊严与自由。法治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依靠民主的法律治理国家,是迄今为止人类史上最好的治国模式。历史上的中国并没有法治的传统。曾经占统治地位的儒家和法家思想中都缺少一点现代意义的法治精神,亦即从五千年文明史中很难挖掘出“中国特色”的法治遗存。翻开史书,我们所见到的儒家治国之道“德主刑辅”、“刑不上大夫”、“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封建.伦理纲常,其强调的是专权与臣服,所要建立的是一种以人身依附为特征的等级特权.。即便是法家的“以法为本”、“刑无等级,法不阿贵”、“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等主见,也是建立在君主专制而非民主制度基础上的,君王享有无尚的权威,“君主之所操者六:生之、杀之、富之、贫之、贵之、贱之”,实质上与儒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