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独立及其实现演讲范文 论司法独立及其实现演讲华中师范高校法学院 余松林 建立法治.,实现依法治国的宏大目标,离不开司法机关的独立执法。如何实现司法独立已成为.关注的一大热点问题。本文从影响司法独立的外部关系、内部关系以及法官的身份、经济地位、素养等方面入手。着重分析了各种关系的内在联系及现行司法体制的弊端,同时也结合我国的司法体制现状提出了笔者个人建议,以期引起大家的思索。司法独立 实现司法是维护个人权利的最终一道屏障,它不仅关系到人的权利能否实现,而且更是人们的理念的保障。自然法学派追求的是一种自然的理性,而司法过程也是一种追求理性的过程,它追求的理性就是“公正”、“正义”。虽然永恒的正义是不存在的,但是具体正义的标准的实现,只有通过一个大家公认的机关赐予定位,才能为大家能接受。而这个机关就是司法机关。司法机关只有独立才能行使这项职权,那么毕竟什么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司法独立呢?一、司法独立的涵义司法独立一词通常在两种意义上用法:一是结构意义上,是指司法机关独立于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因此司法独立是一种“国家权力的结构原则”;二是程序意义上,司法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