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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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潍坊市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 68 号)精神,认真做好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四个城市”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思路,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肥料化和能源化为主要利用方向,优化产业布局,配建治污设施,培育处理主体,加强科技支撑,严格执法监管,完善政策扶

2、持,健全制度体系,强化绩效考核,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二)主要目标。2017 年,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取得积极进展,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 86%以上,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 62%以上, 粪污综 合利用率达到 76%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 84%以上;粪污处理利用模式基本建立。到 2020 年,全市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 92%以上,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 65%以上, 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81%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全部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正常运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处理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对畜禽

3、粪污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 100%。畜牧大 县、国家 现代农业示范区、 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3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率先实现上述目标。到 2025 年,全市畜禽粪污基本全量处理利用,农牧循环格局基本形成。20172020 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目标年度 畜禽粪便处理利 用(%) 污水处理利用率(%) 畜禽粪合利用 率(% ) 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2017 86 62 76 842018 88 63 78 902019 90 64 79 962020 92 65 81 100二、工作重点(一)加快推进畜禽粪污治理。1.优化区域布

4、局。根据当地畜牧业发展规划、功能区布局规划、“三区” 划定方案和土地承 载能力,科学核定畜禽养殖 规模,完善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划分只减不增、区域总量平衡和适度增加区域,坚持以地定畜,引导超过土地承载能力的区域合理调减养殖总量,引导畜禽养殖向粮林果菜等优势区转移,促使种养业布局协调、规模匹配、生态循环。 (市畜牧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参与)2.配套处理设施。按照“填平补齐” 的原则 ,组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雨污分流、暗沟布设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和储粪场、污水储存池等畜禽粪污存储、收集、处理、转运等设施,采用多级沉淀、厌氧发酵、固体堆肥等技术处理畜禽粪污。鼓励第三方畜禽养殖粪污集中处理中心,配

5、备粪污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沼气发电、生物质气提纯、有机肥生产、运输和施用等设施设备。支持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等,解决粪肥还田“ 最后一公里” 问题。(市畜牧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参与) 3.加强饲养管理。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自动喂料、自4动饮水、环境控制等现代化装备,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实现畜禽粪污源头减量。加强规模养殖场精细化管理,推广散装饲料和精准配方,提高饲料转化效率。加快畜禽品种遗传改良进程,提升母畜繁殖性能,提高综合生产能力。落实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支持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

6、和设备更新,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市畜牧局牵头,市财政局参与)(二)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1.研发推广适用技术。组织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研发,集成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关键技术,制修订相关标准,提高资源转化利用效率。开发安全、高效、环保的新型饲料产品和微生物产品,引导养殖场减量使用矿物元素类饲料添加剂。以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为核心,重点推广固体粪便堆肥、有机肥生产、沼气发电、污水肥料化利用和污水深度处理等技术模式。推广应用微生物发酵降解技术,通过饲料添加、圈舍喷淋、堆肥添加、生物发酵床等利用模式,使生物技术运用于饲料生产、粪污治理和环境处理等关

7、键环节,提高饲料转化率,控制疫病和用药,抑制恶臭气体产生和排放,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环境净化、清洁生产。 (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负责)2.鼓励专业化集中处理。推动建立畜禽粪污的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鼓励在养殖密集区域建立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探索规模化、专业 化、社会化运营机制。支持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形成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全产业链。鼓励中小养殖场户建立合作互助处理中心,统一收集、运输、处理养殖场户畜禽粪污。培育壮大多种类型的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5组织,实行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 (市农业局、市畜牧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参与)3.

8、实施种养循环发展。支持规模化养殖场配套使用相应规模的粪污消纳用地,以农用有机肥为主要利用方向,粪污全量替代化肥还田利用。推广使用生物制剂消除畜禽养殖恶臭,鼓励应用多元技术和先进设施,打造一批种养一体、循环利用、绿色美丽牧场。加强粪肥还田技术指导,确保科学合理施用。鼓励沼液和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废水作为肥料科学还田利用。 (市畜牧局、市农业局牵头,市环保局参与)4.整建制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大县特别是生猪调出大县要整体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县级政府要做好顶层设计,科学编制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兼顾畜牧业和种植业,坚持以地定畜、以种定养,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优化调整畜牧业生产布局。承

9、担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县市要统筹使用项目资金,落实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的具体措施,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市畜牧局、市财政局牵头,有关县市区政府落实)(三)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严格落实养殖场户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制度和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对畜禽规模养殖相关规划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必须严格控制在适养区内,认真执行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相关技术标准,配备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实施环评分类管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登记表。对未执行环评或“三同时” 制度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环保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市环保局、市畜牧局负责)(四)加强畜禽养

10、殖污染监管。以大型养殖企业和畜禽养殖大县6为重点,围绕养殖生产、粪污专业化利用处理,对所有规模养殖场进行摸底调查,依托国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构建统一管理、分级使用、共享直联的管理平台。依照国家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和检测标准、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物减排核算方法及畜禽养殖粪污土地承载能力测算方法,引导畜禽养殖规模超过土地承载能力的县市区(含市属各开发区,下同)合理调减养殖总量。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分类管理,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并严格监管。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将无害化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污染物削减量的重要依据。完善肥料登记管

11、理制度,强化商品有机肥原料和质量的监管与认证。 (市畜牧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负责)三、完善政策扶持(一)支持设施建设。扩大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政策扶持范围,重点支持配建规模匹配的粪污处理设施。扶持建立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支持规模化生物质气工程和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对生物质气符合城市燃气管网入网技术标准的,经营燃气管网的企业应当接收其入网。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负责)(二)加大财税扶持。各县市区政府(含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下同)要进一步细化“三区 ”划定方案,鼓励淘汰落后 产能。结合国家和省、市现有政策,启动

12、实施农牧循环建设工程,推进畜禽粪污全量化收集处理,形成农牧结合、生态循环格局。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扩大粪源有机肥使用。利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实行敞开补贴。各地要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投入,支持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社会7化服务组织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保障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鼓励县级政府和社会资本设立投资基金,创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利用畜禽粪便资源发酵产生的沼气,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按照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规定执行,在符合天然气成分及相关标准的前提下,支持生物质气和沼气工程

13、开展碳交易及生物质气并网。落实粪源沼气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和上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经国家审核确定后,按期支付补贴。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市物价局、市农机局、潍坊供电公司等负责)(三)落实用地用电政策。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用地和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搬迁的养殖场户置换用地,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完善规模养殖设施用地政策,提高设施用地利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畜禽养殖量、粪污实际产生量,相应提高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有机肥生产设施用地占比以及规模上限。

14、将以畜禽养殖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的规模化生物质气工程、大型沼气工程、有机肥厂、集中处理中心建设用地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县市区要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落实规模养殖场内养殖相关活动农业用电政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用电价格。加大沼气发电扶持力度。 (市国土局、市发改委牵头,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局、市畜牧局、市农业局、市物价局、潍坊供电公司参与)四、强化责任落实(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8方案精神,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工作力度,共同推进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确保如期完成工作目标。落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属地

15、管理责任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要结合本地实际,依法明确部门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统筹畜产品供给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及污染整治,落实“菜篮 子” 市长负责制。各县市区政府应于 2018 年 2 月底前制定并公布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具体方案,细化分年度的重点任务和工作清单,并报送市政府备案。 (市畜牧局牵头)(二)加强绩效考核。以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有机肥还田利用、沼气和生物质气使用、有关政策落实等指标为重点,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纳入政府绩效

16、评价考核体系。市畜牧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要按照上级具体考核办法联合制定本市考核办法,对各县市区政府开展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压实相关责任。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 (市畜牧局、市环保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参与)(三)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解读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相关支持政策,提高畜禽养殖从业者的思想认识,加 强舆论监督与社会监督。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主要内容、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宣传推广各地的新技术、新模式、好经验、好做法,为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市畜牧局、市环保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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