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岂能领导公检法?演讲范文 企业岂能领导公检法?演讲吉林省松江河林业局是既具有企业的功能,又具有政府的功能的单位,当地公、检、法等部门的人、财、物均由林业局负责。松江河林区基层法院和检察院受双重管理,行政上归松江河林业局领导,业务上受上级法院、检察院指导。现在尽管松江河林业局已经改组为松江河林业公司,但仍旧连续以前的局面,领导着当地的公检法机关。(法制日报9月1日)其实,在我们国家,类似企业领导公检法机关的现象,绝非松江河林业公司一家。一些矿区、林区和“铁老大”铁路公司不也至今还在领导着公检法机关,企业领导公检法机关成为了今日我们司法体制改革不行回避的一个问题。像矿区、林区和铁路公司这些企业领导公检法机关的现象的形成,自然有其的特别的历史缘由。这些企业规模较大所在的区域又远离城市,往往自成一体,形成一个小.,在方案经济的年月,为加强管理企业又往往充当了政府的角色,因而也设立了政府相应的职能部门。如松江河林区原来人烟稀有,国家组建林业局开发林业资源,此后慢慢地形成了一个“小.”,这个“小.”类似于城镇,却又不是行政建制上的城镇。为了管理这个“小.”,林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