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愿权理论和制度比较研究演讲范文 请愿权理论和制度比较讨论演讲2021年2月13日 15:54 杜钢建请愿权没有制度保障,是中国大陆现行宪法的众多缺点之一。这一缺点在1999年3月进行的修宪中仍没有涉及。在中国大陆,民众的请情愿识已明显增加。1999年4月法轮功弟子为要求天津市公安局释放法轮功成员,在北京请愿,就是典型的一例。请愿活动秩序井然,要求坚决,令政府上下大为震惊。因此,如何在制度上保障请愿权,已成为迫不及待的课题。无论在西方还是东方,请愿权都是一项古老的权利。在不同时代和不同.制度下,请愿权的内容和范围有较大的区分。随着时代进步和.进展,请愿权的内容和范围不断得到丰富和扩大。请愿权在基本人权体系中占有重要的位置。请愿权既是一项表现自由权,又是一项参加治平权。每一个人在法律共同体中都有权利向有关机构表达自己的愿望;对于共同体事物和有关事项,享有要求有关机构受理和回答请愿的权利。在近现代.,请愿权是国民行使和实现国民主权的一个重要方式。请愿权还是一项重要的和平抵抗权。在现代法治.中,和平抵抗运动主要表现为请愿运动。加强请愿权理论讨论和制度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