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建设是人大自身建设的重中之重人大政协 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建设是人大自身建设的重中之重人大政协主任会议建设是县级人大自身建设的重中之重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组成主任会议,它负责处理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主任会议虽不是实体权力机构,但它肩负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托,基本职能是为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行使职权服务。因此,加强主任会议建设,是县级人大自身建设的重中之重。 一、主任会议的法律地位和职责决定要加强自身建设 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组成主任会议。主任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综观各地人大的工作实际,主任会议负责处理的重要日常工作,概括起来有:(1)决定常委会每次会议的召开日期和会期,拟定会议议程草案,决定列席人员名单。(2)向常委会提出属于常委会职权内的议案;对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的议案,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对常委会组成人员联名提出的议案,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3)对向常委会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决定受质询机关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