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建立判例约束制度演讲范文 试论建立判例约束制度演讲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受大陆法系的传统影响较深由于法律观念、立法体制和司法制度等方面的缘由判例的实际效能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更没有成为我国的法律渊源。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民事(含经济)、行政大事,依照案件事实和有关法律作 出了数以万计的具有最终决断性和最大权威性的裁判。1998年,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海事案件54l万件。面对这样一笔巨大的司法资源财宝由于我国现行司法体制的缘由,却没有得到有效利用而被束之高阁,实在令人扼腕。 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并向纵深进展,司法实践对现行法律调整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学理论界也有许多学者提出了借鉴他国胜利阅历,建立我国判例制度的具体设想和建议。不久前商量经济法草案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李鹏委员长已提出可适当运用判例 可见这一问题已引起重视。笔者认为,从理论和实务上,对判例在我国司法实践活动中的作用重新进行思索和评价,进而建立起我国的判例约束制度,对于推动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有重要意义。一、判例约束制度的概念及其建立意义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