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信用权立法诸问题研究-兼谈律师信用权立法保护演讲范文 我国信用权立法诸问题讨论-兼谈律师信用权立法爱护演讲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王 中 内容摘要:信用权具有财产权和人格权双重属性,这应是立法基点.通过考察我国与外国的信用权立法现状,本文从三个方面立法提出自己观点:民事立法方面,建议不要在中国民法典x人格权编中规定,又四种设计方案可供选择;行政立法方面,通过比较可以得出当前信用权立法重点,不是完善民法典信用权规定而应是借信用的行政立法大潮来完善信用权立法;信用权刑事立法可以借鉴著作权刑事立法。本文对信用权立法中的难题解决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最终,从实践角度谈谈律师信用权立法爱护。关键词:信用权、双重属性、中国民法典、行政立法名目一、我国信用权立法讨论现状二、信用权民事立法讨论(一)不宜在中国民法典x人格权编规定的理由(二)对信用权在中国民法典立法设计的建议(三)信用权外国立法与认定侵权的难题三、信用权行政立法讨论(一)当前信用权行政立法特点(二)为什么信用权立法要把行政信用立法当作当前重点(三)信用行政立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