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论在法理学研究中的运用初探演讲范文 系统论在法理学讨论中的运用初探演讲内容提要:系统论作为一种思想范式,在法学讨论中已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而建立系统论视角下的法理学则是进行系统法学讨论的基石。从系统论的角度看,法律是维护.有序化的一个重要序参量,是反映.中心系统意志、具有有效纠偏机制的由符号所建立的制度化的信息空间。系统法学与其他学科和其他的分析模型必需有机结合,这样才能有效推动法学的进展。 关键词:系统 系统论 法理学 系统法学自二十世纪四十年月维纳奠基性地提出掌握论以来,由贝塔朗菲正式提出,并经普里戈金、哈肯、艾根1等人加以进展的系统论思想成为深刻影响人类思维的二十世纪的一项重要文明成果,已日渐渗透到各个学科和领域,发挥着越来越广泛的影响力。法学讨论同样也受到了系统论思潮的浸染,一些学者为将系统论应用于法学讨论做出了主动的探究。本文即就系统论思想在法理学中的运用进行一些粗浅的探讨。一、 系统论在法学中的应用现状最早运用系统论对法律进行考察的并非来自法学界,而是系统论学者自身。维纳在其人有人的用处掌握论与.(1952年)中辟有专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