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12368 人工语音诉讼服务平台坐席外包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XM-0000011102171208040招 标 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汉华国招(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 标 文 件 22017 年 12 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 请 .3第二章 投标人须 知 前附表 .7第三章 投标人 须 知 .11第四章 合同主 要 条 款 .24第 五 章 服务 要 求 .29第 六 章 评标方 法 及 评 标标准 .32第 七 章 投标文件格式 .38招 标 文 件 3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 标 文 件 4投标邀请汉华国招(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
2、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12368 人工语音诉讼服务平台坐席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1、项目名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12368 人工语音诉讼服务平台坐席外包项目2、招标编号:XM-00000111021712080403、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详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 10 号联系方式:单茜荣 010-85268658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汉华国招(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日月天地 A 座 260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立 010-580750805、招标内容及预算金额: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北京市高级人民
3、法院 12368 人工语音诉讼服务平台坐席外包项目服务 ,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340 万元。服务要求: 12368 人工语音诉讼服务平台坐席外包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用途:自用。6、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8)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
4、、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包的投标;招 标 文 件 59)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标书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套。售后不退。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 100 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有效票据凭证(近 3 个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6 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5、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材料均复印件加盖公章)。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8 日每日 9:30 11:30| 13:30 16: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9、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01 月 11 日上午 9:3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10、开标时间:2018 年 01 月 11 日上午 9:30 时(北京时间)。11、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会议室地 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6、建国门南大街 10 号第三会议室电 话:010-580750801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13、购买招标文件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汉华国招(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日月天地 A 座 2601邮 编:100078E-mail: 电话(总机):010-58075080招 标 文 件 6传 真:010-58075080联 系 人:张立(1870133355
7、9) 、吴慧慧(18395638475)购买标书款及响应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开户单位:汉华国招(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账 号:340265993057招 标 文 件 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 标 文 件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关于招标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 内容说明1.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1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详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 10 号联系方式:单茜荣 010-85268658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汉华国招(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日月
8、天地 A 座 2601电话:010-58075080 传真:010-58075080联系人:张立(18701333559) 、吴慧慧(18395638475)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9项目名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2368人工语音诉讼服务平台坐席外包项目招标编号:XM-0000011102171208040投标报价和货币12.1投标报价:最终报价(包含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费用)13.1 投标货币:人民币投标书的编制和递交14.1投标人资格标准: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招 标 文 件 9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8)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包的投标;9)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万捌仟元整(¥68000.00 元)投标保证金银行及帐号:开户单位:汉华国招(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10、方庄支行;账 号:34026599305716.2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支票(限北京使用) 、银行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建议各投标单位优先采用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于 2018 年 01 月 10 日 16:00 时前汇出。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7.1 投标有效期: 120 天18.1投标文件份数:开标一览表 1 份,正本 1 份,副本 5 份,U 盘电子版 1 份(不退) 。投标人递交的电子版文件应包含纸质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其中文本文件采用DOC、RTF、TXT、PDF 格式;图像文件采用 JPEG、TIFF 格式;影像文件采用M
11、PEG、AVI 格式;声音文件采用 WAV、MP3 格式。电子版文件的存储载体为 U 盘(为了便于区分,在 U 盘表面粘帖单位标识,如:投标单位简称+招标编号后三位+包号)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双面打印,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双面复印) 。20.1 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01 月 11 日上午 9:30 时(北京时间)20.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建国门南大街 10 号第三会议室23.1开标时间:2018 年 01 月 11 日上午 9:30 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会议室招 标 文 件 10地 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建国门南大街 10 号第三会议室评标24.1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负责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三名) ,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24.2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4.4.5 最高限价:无其它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等,均为企业法人提供,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可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对应的证明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人如为自然人,自然人本人签字即可。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本投诉电话是监督任何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贿受贿或通过任何不正当手段干扰评标结果或通过上述行为获取中标资格等行为的,投诉人应当据实反映情况,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