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省属代建项目代建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2012-编制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2 年 6 月 17 日省残疾人康复基地项目首期工程代建招标文件(第二次)(第二册合同条款)(招标编号:2012- ) 招 标 人: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 制 时 间: 2012 年 6 月 17 日广东省省属代建项目代建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2012-编制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2 年 6 月 17 日省残疾人康复基地项目首期工程委托代建合同合同编号: 甲 方: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乙 方: 签约地点: 粤财大厦 签约时间:
2、 年 月 日 省残疾人康复基地项目首期工程代建(第二次)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2012-编制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2 年 6 月 17日1省残疾人康复基地项目首期工程委 托 代 建 合 同甲方: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乙方:根据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保证省残疾人康复基地项目首期工程代建的顺利实施,遵循平等、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签订本合同。第一章一、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项目”是指经省政府批准 实施代建的由省
3、政府投 资新建、改建、扩建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 2.“甲方”是指安排落实政府投 资并授权代建项目的一方。 3.“乙方”是指甲方通过公开招 标等方式选择的承担代建 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又称代建单位)。 4.“使用单位”是指对代建项 目提出使用功能需求,协助乙方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在项目建成后接收、使用、管理 项目的一方。 5.“代建项目部 ”是指由乙方 组建实施具体代建工作的机构。6.“项目负责人 ”是指受乙方委托,代表乙方全面履行本代建合同的负责人。在工程实施阶段,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工地现场 。7.“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合同中 约定的代建工作。 8.“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
4、二天零 时的时间段,本合同约定期限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 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9.“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前省残疾人康复基地项目首期工程代建(第二次)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2012-编制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2 年 6 月 17日2一天的时间段。 10.“专业工作 单位” 是指由乙方通 过招标等方式选择 承担本项目拆迁、勘察、设计 、监理、施工、材料和设备供应、安装、技 术服务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11.“不可抗力事件 ”是指合同当事人在 订立合同时不能 预见、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
5、会性突发事件,包括因战争、动乱、瘟疫、空中大型物体坠落、以及本合同另外约定灾难 程度的风、雨、洪水、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二、合同目的:双方通过签订本合同确定乙方为 的建设管理单位(即代建单位),本合同的生效将授 权乙方以其自身名义负责该项目建设前期阶段和实施阶段的组织管理工作,严 格控制项目投资、工期,保 证质量和安全,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本合同的签订同时将确定甲方作为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乙方作为该项目代建单位在建设该项目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以此明确双方的法律责任。三、双方同意遵守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0612 号)(以下简 称管理
6、办法)、 关于完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的意见(粤府函200996 号)及广东省省级政府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所有内容,如果在本合同的履行期限内,广东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就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颁布了新的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在甲方将新的行政法 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书面告知乙方后,双方均同意遵守其内容。其中,按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一)根据项目建议书确定的建设规模和总投资额,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提出项目使用需求意见,明确项 目使用的绩效目标;(二)参与项目设计审查,在初步设计阶段对设计方案提出具体的使用功能配置要求;(三)协助代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参与工程中间验
7、收和竣工验收;(四)对代建单位编制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提出意见报省发展改革部门;(五)根据代建单位编制并经省代建项目管理部门审查的年度基建支出预算,向省财政部门提出年度基建支出预算申请。省残疾人康复基地项目首期工程代建(第二次)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2012-编制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2 年 6 月 17日3针对上述条款涉及使用单位职责的,乙方需配合。本条款所涉及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内容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如双方对 于其中某规定内容的理解或其效力有争议,双方同意遵守颁布方的解释。四、依据管理办法,乙方认可甲方有权为实现合同目的就该项目的相关事项
8、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双方 认同应当依法律规定、依合同约定确定本项目中甲方、乙方、使用单位的法律地位、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 应承担的权利义务。五、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省残疾人康复基地项目首期工程估算总投资:35000 万元(含土地费用 12400 万元)。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会江村(番禺大石街石北大道 17 号)。 建设规模及内容: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基地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会江村(番禺大石街石北大道 17 号),主要提供康复评估评测、医疗康复(600 床)、 辅助器具等康复服 务,内 设门诊区、医疗 康复区、辅助器具区及后勤配套服务区(含地下停车设施)等功能部分,另外还包括部
9、分室外配套康复场地和设施。首期工程总建筑面积 56385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 积 54221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164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区 40508 平方米,辅具资源区 9940 平方米,后勤服 务用房 5813 平方米,公用工程(污物处理站)124 平方米,以及运动康复广场、道路、绿化、 围墙、大门等配套基础设施。具体的建设规模和内容以省发改委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核心内容,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详细描述的保障本项目安全正常使用所必需的其他所有设施、设备和配套工程。项目使用单位: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六、乙方全过程代建的主要内容: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至项目保修
10、期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开展项目工程勘察、设计等招标工作,并将招标投标情况和中标通知书报省代建项目管理部门备案;(二)组织开展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及报批工作;(三)组织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及报审工作;(四)组织工程施工、监 理和设备、材料采 购招标 。(五)办理计划、规划、土地、拆迁、施工、环保、消防、水 电、园林、绿化和市省残疾人康复基地项目首期工程代建(第二次)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2012-编制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2 年 6 月 17日4政等有关报批手续;(六)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
11、订; (七)编制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报送省代建项目管理局和使用单位;(八)按省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投资计划和省财政部门批准的年度基建支出预算,提出项目拨款申请送省代建项目管理局审查后报省财政部门;代编项目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并按月向省财政部门、代建 项目管理部门及使用单位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九)向省建设行政主管等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安全情况;(十)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省代建项目管理局;(十一)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经省代建项目管理局审查后报省财政部门审批。负责将项目竣工及有关项目建设的技术资料完整地整理汇编移交,并按批准的资产价值向使用单位
12、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负责按档案主管部门要求整理档案,报档案主管部门备案,并按照要求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七、乙方承诺代建该项目的管理目标为:1.投资控制目标:确保投资控制在政府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内,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质量控制目标:合格。3.工期控制目标:1.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36 个月完成该项目的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单位使用(其中前期工作阶段 18 个月,施工阶段 18 个月);2.竣工验收合格后 3 个月内向省财政部门申请办理项目财务决算审批手续。在 6 个月内按省财政部门批准的资产价值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若使用单位不在约定的时间答复相关技术问题,超出时间则顺延
13、;若政策变动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可另行研究;由于 18 个月的施工工期较紧,代建单位产生后,需抓紧落实 前期各项工作,争取 缩短前期工作时间, 为施工阶段保留充足的施工期限,争取能满足至 19 个月。使用单位要做好项目报批报建的协调配合工作。依据广州市招标主管部门发布的关于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有关问题的指引(第 25 期)第一点之第 4 点关于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准文件不得进行施工招标的规定,若代建单 位向政府审批部门报送的初步设计和概算,自报送之日起,45 个日历天内未得到批复,甲方同意超出 45 个日历天以外的日历天数,可以作为代建工期顺延的依据。因上述等不可预见的非自身原因导
14、致工期延误,代建单位应于导致代建工期延误的事实发生后 14 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得到甲方核实确认省残疾人康复基地项目首期工程代建(第二次)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2012-编制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2 年 6 月 17日5方为有效,逾期不予认可。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无人员死亡事故,确保现场安全文明达到省级文明工地标准;确保代建期内有关建设人员不违反使用单位安全监管规定。 。八、双方同意,如果乙方完成上述代建目标,乙方应 得到相应报酬即代建服务费,该费 用以以下计算方式 计算: 2 亿元(含)以内取费费率: 2 %,超出 2 亿元以上部分取费费
15、率: 1.5 %。最终代建服务费=经政府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扣除征地费用后的余额取费费率(代建期间代建服务费费率固定不变)。本项目代建服务费暂以 22600 万元人民币作为取费基数,最终金额不超过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批准的代建服务费。代建服务费暂定金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元(小写: 万元)人民币。九、乙方确认对包括市场环境在内的所有可能影响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因素都已充分了解并确信能完成管理目标;乙方亦确认已经对所有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所有影响合同效力和履行的事项有充分了解。十、乙方在代建项目的管理过程中,必 须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代建项目建设基本流程开展工作,
16、项目全过程中的招标投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工程验收、 资产移交等在符合国家、省、市等相关专业规范和行业管理规定的同时,受本合同及合同附件的约束。本合同的附件由以下文件组成:1.合同履行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书、国家和省颁布的新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附件;4.招标文件及附件(或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5.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复文件;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0612号), 关于完善省属非经营 性项目代建制的意见(粤府函200996 号);8.省代建局代建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17、(试行), 省代建局代建项目工程质省残疾人康复基地项目首期工程代建(第二次)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2012-编制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2 年 6 月 17日6量管理办法(试行)、 省代建局代建项目工程量管理办法(试行)、 省属非经营性代建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省属非经营性代建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监督规定(试行)、 省属非经营性代建项目建筑工程验收与使用移交管理办法(试行)项目代建实施过程中省代建局新制定的其他管理办法。当合同正文与附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以合同正文的表述为准,当附件之间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 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代建项目建设流程十一、代建工
18、作必须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遵循初步设计阶段、施工 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及资产移交阶段的基本建设 程序,每个 环节甲乙双方严格依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十二、代建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国土、建设、消防、环保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报建报批手续。乙方 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整理报建报批资料,经甲方盖章确认后,代 为办理所有报批报建手续;涉及项目使用单位产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固定资产确权手续的,由项目使用单位在报审材料上盖章确认后由乙方代为办理。十三、代建项目建设基本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流程:1. 未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的代建项目,乙方代为办理建设用
19、地的报批申请手续,完成 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 建设用地通知书 、建设用地批准书、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 证等用地规划和权属确认手续。2. 乙方按照有关招标投标法规及批准的招标方形式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乙方在设计招标文件中必 须明确实行限额设计,招标投标全过程接收甲方的检查、监 督和指导管理。乙方在代建项目的中标设计单 位的委托合同中应明确设计单位的设计工作接受甲方的审查和指导;3. 乙方根据规划部门的规划红线图和规划设计要点等,代为办理代建项目的总平面规划方案、修建性 详细规划、建筑 设计方案、建筑施工图、管线综合审查、排水 许可等报审手续。4. 乙方办理人防意见书、卫生防疫意
20、见书、消防意见书、 环保意见书、交警意见书、 污水处理意见书、余泥排放证明书、建设工程放 线测量等其他相关手续后向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省残疾人康复基地项目首期工程代建(第二次)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2012-编制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2 年 6 月 17日75. 乙方办理代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审手续。初步设计应以批复可研为基础,未经省投资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超出可研核准的使用功能、规模和标准,报审前须报请甲方协商同意。6. 乙方办理代建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报审手续。未经省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出批复可研的估算额度,报审前须报请甲方同意。7. 乙方按照有
21、关招标投标法规及批准的招标方式开展工程监理招标工作。招标投标全过程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和指导管理。乙方在与代建项目的中标监理单位的委托合同中应明确监理单位的代建项目监理工作接受甲方的审查和指导。8. 乙方组织细化建筑施工图,完成结构施工图、水电施工图等全部施工图及结构计算书,完成节能设计 ,编制节能计算书,向建 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代建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节能审查手续。9. 甲乙双方依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审查施工图,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投标 限价,按照有关招 标投标 法规及批准的招标方式开展施工招标,乙方必须在报批初步设计和概算取得批复文件后,并在施工图审查单位完成审图程序
22、及完成编制工程量清单并报送甲方确认、备案后方能进行施工招标。招 标投标全过程接受甲方的检查、 监督和指导 管理。乙方在与代建 项目的中标施工单位的委托合同中应明确,代建项目的施工全过程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审查 和指导,并遵循甲方制定的省代建局代建 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省代建局代建项目工程量管理办法(试行)。10.乙方办理代建项目质量监督登记、安全监督登记,临水临电申报等手续,按规定缴纳劳动保险统筹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办理其他相关配套手续后申请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11.乙方依据国家、省市等建设法规和各专业工程管理规范,对参与代建项目的设计、 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全过程统筹管理,确保
23、代建项目的投资、质量、进度和安全等目标的实现。12.乙方负责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质量监督单位按照国家及相关部门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对代建项目各分部、分项工程, 单项工程和总体工程进行竣工验收,邀请 使用单位参加各阶段验收工作,验收结果报甲方备案。乙方实施有关建筑材料、机 电设备采购前,需征求使用单位意见后方能进行。省残疾人康复基地项目首期工程代建(第二次)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2012-编制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2 年 6 月 17日813.甲方负责对代建项目进行移交验收,邀请省、市有关单位参加,并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提出验收意见,代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24、,乙方负责组织办理项目实体和使用移交手续。14.乙方负责代建项目工程结算工作,工程结算经甲方初审后,由甲方报省财政部门审核;同时乙方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向省财政部门申请办理项目财务决算审批手续。在 6个月内按省财政部门批准的资产价值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15.建设项目固定资产移交由甲方负责组织使用单位、代建单位、施工、 设计、监理 单位组成交接小组负责。先 进行项目实物移交,后进行档案资料移交。16.甲方组织交接小组根据各类竣工验收资料和竣工图,对项目实物财产逐项核查,在确认项目实物的功能、规模、质量标准等要素与竣工 验收资料和竣工图一致后,使用单位与乙方 办理项目实物资产交接
25、确认手续。17.甲方组织使用单位对乙方的代建项目资料进行检查移交,确认所有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符合工程建设档案有关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后,一并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使用 单位和有关部门移交。使用单位需要将固定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产权登记的,乙方应配合。十四、工程变更。代建过程发生工程变更时,需按照省属非经营性代建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工程变更的范围包括:1.合同中约定建设内容的调整,包括建设内容、 质量或标准的修改;2.为完成工程需要增加的建设内容;3.工程有关部分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的更改;4.相关工程施工组织文件内容的调整。第三章 甲方权利与义务十五、甲方有权审查并汇总上报乙方编制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有权对乙方的资 金拨付申请提出审查意见。 十六、甲方有权对代建项目的投资控制、招 标投标、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安全文明生产、合同管理等 进行监督检查, 对违规行 为予以纠正, 对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乙方应予以改正。 十七、甲方有权事前审查本项目的所有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含施工图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