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实施方案一、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认定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认定,在县招商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直接组织进行。考核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牵头,办公室设在县招商局,以招商局为主,从县财政局、审计局、计划发展局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班子和评审小组,具体负责对全县招商引资的年度考核认定工作。县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要具体组织协调好考核班子和评审小组,按照县招商引资考核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招商引资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分别确定好招商引资先进乡镇(街道)、先进部门(单位)、先进企业以及为招商引资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名单以及未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单位、有关企业名单。二、考核奖惩的兑现县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要根据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招商引资考核认定情况,向招商工作委员会提供进行考核奖惩的有关依据材料、奖惩建议。有关考核奖惩的具体实施意见,经招商工作委员会研究通过后实施。县招商工作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招商引资考核奖惩的有关意见,落实好有关奖惩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