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缙 云 县 水 利 项 目 小 额 发 包 施 工 企 业 选 择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 缙招标 SL2017-06号招 标 人: 缙云县水利局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 制 日 期 : 2017年 9月 30日2目 录缙云县水利项目小额发包施工企业选择 .3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总则 .7一、工程情况 .7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7三、本次招标选择家数为 8家,具体选择办法详见评标办法。 .7四.招标文件的组成 .7五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六投标文件的组成 .8七投标文件的编制 .8八投标文件的标记和密封 .8十投标文件递交及投标有效期 .9十一开标 .9十二
2、评标 .9十二重新招标 .11十三.其它规定 .11第四章 评标办法 .13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14一封面格式 .14二投 标 函 .15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6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7五.投标人资信情况一览表 .18六、承诺书 .19七、相关评分的证书复印件 .20- 3 - 3缙云县水利项目小额发包施工企业选择招标公告1.招标依据根据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 号),缙云县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缙公管办20172 号)、缙云县水利项目小额发包施工企业备案制度(试行)(缙水利【2017】145 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对缙云县水利项目小额
3、发包施工企业选择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择优选择缙云县水利项目小额发包施工企业。2.招标人:缙云县水利局,项目名称: 缙云县水利项目小额发包施工企业选择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实施。3. 项目情况1)招标范围及要求:缙云县水利项目施工发包控制价在 50万元(含)-200 万元(不含)的小额工程项目,本次招标选择家数为 8家,并实行动态管理。4. 投标人资格条件1)、注册地在缙云县范围内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2)、注册地在丽水市范围内(缙云县除外)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3)、注册地在丽水市范围内(除上述 1)、2)条外)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企业,
4、 2012 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在丽水市范围内承建的水利工程且单个项目投资在300万元及以上的三个以上业绩(含三个)。4)、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谢绝参加本次投标。5)、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谢绝参加本次投标。6)、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经营异常的谢绝参加本次投标。7)、本工程谢绝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6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7招标文件索取途径:网上下载:2017 年 9月 30日起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 http:/ 及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上发布并供下载,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5、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 http:/ 及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上发布。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缙云县水利局联 系 人:陶维进电 话: 0578- 3123865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缙云县城新区江滨巷 17号 301室联 系 人:徐如锐电话(传真):0578-3019189招标人:缙云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 9月 30日- 4 -4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一项目名称 缙云县水利项目小额发包施工企业选择项目地点 位于缙云县招标联系人 徐如锐 联系电话 0578-3019189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 组织方式 自行 委托代理招
6、标范围 缙云县水利项目施工发包控制价在 50 万元(含)-200 万元(不含)的小额工程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1)、注册地在缙云县范围内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2)、注册地在丽水市范围内(缙云县除外)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3)、注册地在丽水市范围内(除上述 1)、2)条外)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企业, 201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在丽水市范围内承建的水利工程且单个项目投资在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三个以上业绩(含三个)。4)、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 谢绝参加本次投标。5)、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谢绝参加本次投标。6)、
7、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经营异常的谢绝参加本次投标。7)、本工程谢绝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贰 万元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90 日内有效投标文件份数 一套正本 伍 套副本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递交至: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大厅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 48 号(缙云县广电大楼六层) 接收人:缙云县水利局 (招标人名称)递交截止时间: 2017 年 10 月 20 日下午 15:00 时开 标时间及地点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大厅评标办法 见招标文件- 5 - 5前附表二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序号工作内容 时 间 安 排 地 点1
8、 发布招标公告 2017年 9月 30日起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及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 发放招标文件 同发布招标公告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及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3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4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5 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 投标截止时间 3日前提交方式:1、传真:0578-33112342、书面递交: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 交纳投标保证金 同前附表一 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7 招标文件工本费 500元人民币 现金8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同前附表一投标文件递交至: 缙云县公共资源交
9、易中心9 开标时间 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 预中标公示 公示 5日 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11 发入围通知书 公示结束后- 6 -6前附表三-重要事项说明 序号 事项 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 备注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的,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详见招标文件 4开标时应提交的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且复印件上二维码能扫描,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企业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
10、,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聘书原件,项目负责人(至少 3个)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注册地在丽水市范围内(缙云县的除外)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企业提供 2012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丽水市范围内承建的水利工程且单个项目投资在 3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工程完(竣)工鉴定书或当地水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三个以上(含三个),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资料原件。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交款方式:银行汇票、本票(不接受其它方式)开户银行:缙云县农
11、业银行营业中心收款人名称: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 号:810101040015907投标人应以银行汇票、本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由送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票据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具体金额详见前附表一6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1、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详见招标文件- 7 - 7第二章 总则一、工程情况1招标范围:缙云县水利项目施工发包控制价在 50万元(含)-200 万元(不含)的小额工程项目。2本项目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3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缙云县水利局。4. 本次招标项目监督机构:缙云县公共资源
12、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二投标人资格条件1)、注册地在缙云县范围内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2)、注册地在丽水市范围内(缙云县除外)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3)、注册地在丽水市范围内(除上述 1)、2)条外)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企业, 2012 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在丽水市范围内承建的水利工程且单个项目投资在 300万元及以上的三个以上业绩(含三个)。4)、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谢绝参加本次投标。5)、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谢绝参加本次投标。6)、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经营异常的谢绝参加本次投标。7)、本工程谢绝联合体参加
13、本次投标。三、本次招标选择家数为 8家,具体选择办法详见评标办法。四.招标文件的组成第一章 招标公 告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 四 章 评 标 办 法第 五 章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8 -8五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 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文件内容的澄清或修改,招标人都将通过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 http:/及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告知投标人。当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
14、时间至少 3日前发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3日前发布,不足 3日,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六投标文件的组成1 封 面2 投 标 函3 法 定 代 表 人 资 格 证 明 书4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 如 委 托 时 提 供 )5 投 标 人 资 信 情 况 一 览 表 及 各 类 附 件七投标文件的编制 1 投标文件须独立编制。2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正本”或“副本”字样应标明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3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采用 A4纸书写或打印装
15、订成册,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八投标文件的标记和密封 1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1)项目名称; 2)投标人名称及地址。2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面上应加盖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九投标截止期- 9 - 9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前附表一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期。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
16、投标人。4、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5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十投标文件递交及投标有效期1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2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十一开标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2 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同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3 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审查及评分的资料、证书原件,以备查验。4 开标时,由招标人或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等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和其他招标人
17、认为有必要的内容。招标人做好记录,并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5 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对所有签收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开标会上当场、做好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2)提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或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十二评标1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评标委员会按有关规定由 5人专家组成,全部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设负责人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评标委员- 10 -10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2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评标结果为止,凡属于投标文件审查、
18、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信息都应保密。3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 开标时投标人未能提交主体资格审查资料或提交的资料达不到投标资格要求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5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文件的组成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
19、定的;2) 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3)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5)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达不到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要求的;6) 询标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能到场的;7)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有以他人名义或其它弄虚作假投标行为的;(b)投标人有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8)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9) 在投标期间,被丽水市建设市场公示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在期限内的投标企业或个人。6 评标办法按第四章“评标办法”。7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8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中有不符合规定的,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日历天,如遇节假日推至节假日后第一天)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