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目的 (一)开展财务审计促进内控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会计信息质量不断提高,会计基础工作逐步夯实。 (二)开展专项审计强化对非本级财政补助收入,单位经营及租赁等其他收入的使用管理。 二、审计范围及时限 (一)州局审计范围:对州直10个县、市局及州局机关办公室、服务中心、稽查局、口岸地税局、奎独工业园地税局预算执行及专项情况实施内部审计。 (二)审计时限: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重要事项将追溯到以前年度,延伸至审计日。 三、审计内容及重点 (一)重大经济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审计。重点审计单位重大经济活动(包括基本建设、大额资金运作、大额采购等)的效果情况;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程序的合规性,资金的效益情况,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 (二)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1.审查银行账户开设是否合理合法,有无私设账户,出借账户,设置账外账;审计是否严格执行已经批准的部门预算,有无未经批准,擅自中止、撤消、变更、追加和调整支出预算的问题;审计预算执行单位20xx年初和年底各项资金结余情况,了解结余资金是否编入部门预算,有无预算资金体外循环,造成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