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其他行政权力.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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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其他行政权力)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和处理1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2 基本编码3 实施编码主项名称 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和处理4 事项名称子项名称5 实施主体 禄新镇人民政府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7 承办机构 禄新镇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窗口8 联办机构 无9 办理地点 禄新镇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窗口10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冬时令)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夏时令)咨询电话 0772-541322411 咨询及监督电话监督电话 0772-5412

2、10812 设定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 年 11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394 号发布)第十五条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村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关于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第三十条 地质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启动并组织实施

3、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灾情极其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上级人民政府。-2-13 实施对象 地质灾害14 行使层级 自治区、市、县、乡四级分级管理15 权限划分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 年 11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394 号发布)规定:第十五条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村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

4、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关于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第三十条 地质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灾情极其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上级人民政府。16 行使内容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 年 11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394 号发布)第十五条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村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

5、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关于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第三十条 地质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灾情极其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上级人民政府。17 通办范围 无法定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日18 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 15 个工作日19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无-3-( 含 中 介 服务 ) 办结时限 无是否收费 不收费收费标准 无20 收费标准及其依据收费依据 无21 结果名称

6、地质灾害的巡回检查和处理22 运行系统 无23 责任事项1.防治责任:根据需要确定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机构或者工作人员,按照管理权限,承担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群防群治管理工作;2.巡查责任: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3.报告责任:在接到相关报告后及时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发生或灾情扩大并分级上报;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24 追责情形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没有按照工作规定确定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机构或工作人员或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有关措施,履行有关义务的;2.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

7、对集镇和村庄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的,或批准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3.给不符合条件的单位颁发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质证书的;4.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其他渎职行为的。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25 备注-4-廉政风险点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1.审查环节:收受好处,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审查不严格、不公正高禄新镇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窗口首问责任人2.审核环节: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不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核低禄新镇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窗口首问责任人3.反馈环节:不按时

8、将审核结果反馈排污者。低禄新镇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窗口责任人44.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事项,不按照规定审议。低1.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2.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3.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4.重大事项须经支队长会议研究报局务会审定。禄新镇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窗口责任人备注附件:1. 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和处理申报登记流程图2. 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和处理申请材料目录3.结果名称样板-5-6-附件 1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和处理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3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5 个工作日)受胁群众发现地灾隐患,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当地人民政

9、府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查看负责向群众作出解释 建立防灾网络,编制防灾预案,向县防灾办报告不存在隐患 存在隐患县防灾办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负责向当地政府及群众解释 编制地灾调查报告,提出防治建议,确定分级管理不存在隐患 存在隐患工程治 搬迁 避让、预防及其 他国土、资质部门提出治理方案,由县政府向上级国土部门申请立项当地政府组织国土、建管、民政配合受胁户进行选址搬迁,并制定搬迁方案,组织实施搞好日常监测,落实防灾责任人。大-暴雨进行避让进行工程消除地质灾害乡镇国土所负责向局汇报选址占地情况当地政府负责向县防灾办汇报选址情况乡镇建管所负责向县局汇报选址规划情况监测、巡查、隐患加大县防灾办牵头,组织国土、建设、民政、当地政府对新选址进行论证、确定搬迁地点国土部门办理搬迁用地手续 建设部门办理选址规划手续当地政府组织并督促受胁人员进行搬迁并与受胁户签定原址复垦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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