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21)13号司法解释有关具体问题的思考(四)演讲范文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21)13号司法说明有关具体问题的思索(四)演讲四川成都精济律师事务所 何宁湘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3号自2021年9月5日生效施行。司法说明公布后,本人在部分部门、法律网站上发表了关于法释(2021)13号司法说明的思索专著后,不少询问者通过电话、邮件、论坛发贴的等方式,对该司法说明的执行以及有关问题向本人提出了诸多问题,现将这些问题分类归纳,并将本人的多次解答、回复整理分次列出如下,以供应访问者、询问者参考:33、具有干部身份编身制的高校生因就业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还是人事争议 ? 从就业角度上讲,确定劳动争议与人事争议取决于劳动者的“身份”,即你是工人?还是干部? 1、一般讲,身份为工人,精准讲你就业在企业,不论你从事经营、管理、文秘还是工人,与就业单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你与用工单位发生的劳动合同争议就是劳动争议。 2、你在国家机关或国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