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 服务指南一、项目名称: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二、设定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 22 条;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 号)第九条;地方性法规:河北省实施办法第十二条三、法定实施主体名称:易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四、审批权限:本级审批五、项目申请人种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六、承诺期限:2 个工作日七、收费依据及标准:1、就地建设的项目不收费。2、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经建设单位申请,可易地建设,并按有关文件规定收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八、申报条件:凡在易县城市规划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均应申报。九、申请材料: 前期服
2、务阶段(提出防空地下室设计要点):规划总平面图及电子文件(含设计院出具的每栋建筑物建筑指标)。审核审批阶段:1、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表 (格式文本)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报送:发改委下发的基本建设计划(核准证或备案证) 复印件。房地产开发项目报送:易县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表(留存复印件) 。3、易地建设项目报送:全部建筑施工图纸(审查后退还)和审图报告复印件、易地建设费缴款书回执。4、 经审查合格的人防工程施工图(精装)及电子文件各一份、 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和人防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由有资质的人防工程审图机构颁发,我办备案存档) 。十、受理地点:易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十一
3、、咨询电话:8887868十二、投诉电话:8269636十三、项目审批流程:1、前期服务阶段到人防窗口提供申报资料,取得防空地下室设计要点2、审核审批阶段申报资料受理审核批准办结送达人防办窗口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许可 服务指南一、项目名称: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许可二、设定依据:地方性法规:河北省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范性文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2003】国人防办字第 18 号)第五十七条三、法定实施主体名称: 易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四、审批权限:本级审批五、项目申请人种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六、承诺期限:2 个工作日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申报条件:批准修建的人
4、防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并经易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全程质量监督。九、申报材料:1、 防空地下室验收申报表 (格式文本)2、 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报告十、受理地点:易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十一、咨询电话:8887868十二、投诉电话:8269636十三、项目审批流程:申报资料受理审核批准办结送达人防工程拆除审批 服务指南一、项目名称:人防工程拆除审批二、设定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八条。地方性法规: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三、法定实施主体名称:易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四、审批权限:本级审批五、项目申请人种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六、承诺期限:
5、3 个工作日七、收费依据及标准:1、拆除后按规定等级、面积补建人防工程的,不收费。2、拆除人防工程后不能进行补建的,按应补建相同等级、相同面积的实际造价交纳拆除补偿费,标准见冀政200749 号文。八、申报条件:因城市建设需要,确需拆除人防工程的。九、申报材料:1、人防工程拆除补建申请表(格式文本)2、拟拆除、补建人防工程位置平面图3、拟补建人防工程施工图一式三份注:交纳拆除补建偿费项目不含第 3 项。十、受理地点:易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十一、咨询电话:8887868十二、投诉电话:8269636十三、项目审批流程:申报资料受理审核批准办结送达人防工程改造批准 服务指南一、 项目名称:人
6、防工程改造批准二、 设定依据:地方性法规:河北省人防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三、 法定实施主体名称:易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四、 审批权限:本级审批五、 项目申请人种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六、 承诺期限:3 个工作日七、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 申报条件:因城市建设及平时使用需要改造人防工程的, 人防工程所有单位或使用单位可申请对人防工程进行改造。九、 申报材料:1、 保定市人防工程加固改造申请表 (格式文本)2、拟改造人防工程位置平面图、改造施工图一式三份十、 受理地点:易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十一、咨询电话:8887868十二、投诉电话:8269636十三、项目审批流程:申报资料
7、受理审核批准办结送达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迁移批准 服务指南一、项目名称: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迁移批准二、设定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地方性法规: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一条。三、法定实施主体名称:易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四、审批权限:本级审批五、项目申请人种类:安装有通信警报设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六、承诺期限:3 个工作日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申报条件:因故需要拆除、迁移通信警报设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九、申报材料: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迁移申请表(格式文本)十、受理地点:易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十一、咨询电话:888786
8、8十二、投诉电话:8269636十三、项目审批流程:申报资料受理审核批准办结送达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服务指南一、项目名称: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二、设定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 22 条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 (中发20019 号)第九条地方性法规:河北省实施办法第十三条三、法定实施主体名称:易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四、审批权限:本级审批五、项目申请人种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六、承诺期限:3 个工作日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根据冀价行费201427 号文收取易地建设费:防护等级 6B级以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缴纳,收费标准为:
9、县级每平方米 1300 元。八、申报条件:1、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三米(或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2、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3、建在流沙、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4、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的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九、申报材料:1.发改委下发的基本建设计划(核准证或备案证) 复印件2. 规划总平面图及电子文件(含设计院出具的每栋建筑物建筑指标)。3. 由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部门出具的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地室地质勘察报告。4. 易地建设费交纳
10、回执。十、受理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十一、咨询电话:8887868十二、投诉电话:8269636十三、项目审批流程: 申报资料受理审核批准办结送达人防工程拆除补偿费 服务指南一、项目名称:人防工程拆除补偿费二、设定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八条地方性法规: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三、法定实施主体名称:易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四、审批权限:本级审批五、项目申请人种类:因故拆除人防工程而不能补建的单位和个人六、承诺期限:3 个工作日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冀政200749 号文。1、 简易工程,每平方米 800 元,人员出入口每平方米 1200元;2、 级以下(含级)工程,每平方米 2000 元,人员出入口每平方米 2500 元;3、 通气孔每个 8000 元,兼作人员安全出入口的通气孔每个15000 元;4、 级以上(含级)工程及附属设施按现行造价缴费。八、申报条件:经批准拆除人防工程的,因地质条件复杂、拆除面积小等原因难以补建的。九、申报材料:1、 人防工程拆除补建申请表 (格式文本)2、拟拆除人防工程位置平面图一式三份十、受理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十一、咨询电话:8887868十二、投诉电话:8269636十三、项目审批流程:申报资料受理审核批准办结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