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与现实之间 漫谈法学流派与法治演讲范文 抱负与现实之间 漫谈法学流派与法治演讲陈金钊 四、法治的弊端现实主义法学与法治 现实主义法学不是一个严格意义的法学流派,而是一种法哲学倾向,或者说是一种特别的讨论方法和思想方法。这一法学思潮强调对法学理论所提出的一切正统的假设(包括法治)保持怀疑。现实主义法学指出,法在很大程度上曾经是、现在是、而且将来永久是含混和不确定的。虽然,现实主义法学的断言存在着偏激,但是,我们假如循其思路,的确能发觉传统法治存在着理论上的漏洞,我们也的确能发觉法治的一些弊端,现实主义法学看清了传统法治理论中对法律认识的假定成份。 ,传统的法治理论要求依法办事,把法视为规章体系,强调每一法律规章其意义不仅是清晰的而且是稳定的。但大量的事实表明,用同一法律规章衡量人们的行为往往产生不同的结论。这主要是由于:规律明确的法律规章只是一种抽象的规章,面对纷繁简单的事实,它的不确定性随时可以暴露出来,法官们办案时随时可掺入自己的看法。另外,面对同一个法律规章,理解它的是各式各样的法官,法官的不同经受,对法律价值的不同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