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浏阳市金刚镇 2017 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浏阳市金刚镇 2017 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经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浏发改投【2018】153 号、浏发改投【2018】154 号、浏发改投【2018】155 号、浏发改投【2018】156 号、浏发改投【2018】157 号、浏发改投【2018】158 号、浏发改投【2018】159 号、浏发改投【2018】160 号、浏发改投【2018】161 号、浏发改投【2018】162 号、浏发改投【2018】163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浏阳市金刚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
2、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名称:浏阳市金刚镇 2017 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2.2 建设地点:金刚镇境内。2.3 建设规模:项 目 总 用 地 面 积 281593 平 方 米 , 涉 及 金 声 社 区 。 金 市 社 区 、 李 畋 社 区 、星 星 村 、 山 虎 村 、 沙 螺 村 、 太 子 湖 村 、 南 岳 村 、 丹 桂 村 、 石 霜 村 共 计 251 个 地 块 , 主 要 包 括 土地 平 整 工 程 、 灌 溉 与 排 水 工 程 、 田 间 道 路 工 程
3、、 农 田 防 护 及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工 程 等 。 ( 具 体 以 招标 工 程 量 清 单 及 施 工 图 纸 内 容 为 准 ) 。2.4 工期要求:各村约 90 日历天。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合格标准(DB431T876.12014)等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2.6 保修要求:保修期壹年。2.7 计划总投资:丹桂村:703957.68 元;星星村:305045.95 元;太子湖:271839.87 元;石霜村:575545.04 元;山虎村:3808
4、61.62 元;沙螺村:1518200.8 元;南岳村一:1376012.15 元;南岳村二:1424754.5 元;李畋社区:207757.06 元;金市社区:180690.21 元;金声社区:272987.12 元(详见工程量清单)。2.8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2.9 划分:该项目共分为 11 个村。序号 项目各片区 财评清单价(元)合理定价(元)(财评清单价*0.92)合理定价(大写) 备注1 丹桂村 703957.68 647641.06 陆拾肆万柒仟陆佰肆拾 壹元零陆分2 星星
5、村 305045.95 280642.27 贰拾捌万零陆佰肆拾贰 元贰角柒分3 太子湖 271839.87 250092.68 贰拾伍万零玖拾贰元陆 角捌分4 石霜村 575545.04 529501.43 伍拾贰万玖仟伍佰零壹 元肆角叁分5 山虎村 380861.62 350392.69 叁拾伍万零叁佰玖拾贰 元陆角玖分本项目 11 个村的合理定价以财评清单价优惠 8%后的价格为准,即:中标价=财评清单价*0.926 沙螺村 1518200.8 1396744.73 壹佰叁拾玖万陆仟柒佰 肆拾肆元柒角叁分7 南岳村一 1376012.15 1265931.17 壹佰贰拾陆万伍仟玖佰 叁拾壹元
6、壹角柒分8 南岳村二 1424754.5 1310774.14 壹佰叁拾壹万零柒佰柒 拾肆元壹角肆分9 李畋社区 207757.06 191136.49 壹拾玖万壹仟壹佰叁拾 陆元肆角玖分10 金市社区 180690.21 166234.99 壹拾陆万陆仟贰佰叁拾 肆元玖角玖分11 金声社区 272987.12 251148.15 贰拾伍万壹仟壹佰肆拾 捌元壹角伍分注:本次招标分 11 个村。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参加 1-11 个村中任意村的投标,可以投 1 个或者多个村。每个投标人最多中标 11 个村,例如:某投标人中标一村,该投标人可以继续参加二村的抽签,若该投标人继续中标二村,该投标人可以
7、继续参加三村的抽签。投标人参加多个村的投标,可只做一套投标文件,但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村,且标明哪个村,配备哪套施工项目部人员。(例如某投标人参加 3 个村的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哪 3 个村、配备哪 3 套施工项目部人员),若只配备了一套施工项目部人员的,中标一个村后不能参加其他村的投标;若只配备了两套施工项目部人员的,中标两个村后不能参加其他村的投标。配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中的投标单位授权其中一个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即可。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不需要编制投标报价,只需对招标人提供的合理价确认函进行响应承诺。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必须已入库浏阳市国有投资项目房屋建筑、市政公用、
8、水利水电小额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库名单。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3.3 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4 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5.1
9、 项要求。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请从 2018 年 7 月 10 日 2018 年 7 月 18 日 9:30 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浏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专栏(http:/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浏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专栏
10、” (http:/ 投标人应自行在浏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专栏”(http:/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18 日 9:30,地点为浏阳市白沙路市民之家五楼。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 6.1 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浏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专栏”(http:/ 标 人:浏阳市金刚镇人民政府地 址:浏阳市金刚镇人民政府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13974983866招标代理: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浏阳市恒大华府一期 16 栋 1202 室联系人:袁孟晗 联系电话:0732-83219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