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港口镇 2017 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目 录第一部分 行政执法部门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能二、部门法定执法职责第二部分 行政执法部门 2017 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第三部分 行政执法部门 2017 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0第一部分 行政执法部门概况1、部门主要职能(一)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港口分局工商分局是镇政府主管工商行政管理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能为(以下为市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民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组织管理工
2、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3)依法组织监督管理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4)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受理消费者申诉,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5)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与监督;监督管理电子网络经营行为;(6)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工作;(7)组织管理广告审批发布与广
3、告经营活动,指导广告审查机构的工作;1(8)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办理合同鉴证,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9)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10)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管理拍卖行为;(11)对商业名称、驰名和著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12)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私营独资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13)领导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业务、行政、人事、财物等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14)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所在地人民政府交办
4、的其他事项。(二)港口镇食品药品监督所食品药品监督所是主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能为:(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负责辖区内食品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监督检查、风险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3)负责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行政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测;2(4)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稽查工
5、作,配合开展相关质量抽验,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实施问题产品的召回和处置制度;(5)负责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6)负责在辖区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和社会共治;(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三)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港口分局城管执法分局是镇政府负责集中行使城市管理方面行政处罚权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能为:(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2)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
6、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5)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无照流动摊贩的行政处罚权;(7)省政府和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3(四)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港口分局 安监分局是镇政府主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能为:(1)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2)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3)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4)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5)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
7、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五)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港口分局环保分局是港口镇政府主管环境保护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能为:(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环保法律法规,负责本辖区内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2)负责对本辖区污染源监督监察、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年审和换证,受理环境污染纠纷、投诉,并作出处理,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及处理等工作;(3)制定本辖区环境保护与生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环境质量状况的调查和评价;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生态示范村镇、绿色学校等创建工作;(4)按市环保局授予的环境管理权限,负责建设项目审批、环保竣工验收、现场监察执法、
8、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征收排污费等环境管理工作;4(5)负责辖区内污染源普查及环境统计、排污申报基础数据核实与上报。负责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督促和跟踪。配合市局开展上市企业环保核查;(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六)中山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分局交 通 分 局 是 镇 政 府 主 管 交 通 运 输 的 工 作 部 门 。 主 要 职 能 为 :(1)负 责 辖 区 内 交 通 行 政 管 理 日 常 工 作 以 及 相 关 行 政 许 可 的受 理 、 审 核 、 发 证 ( 含 公 交 班 线 质 量 考 核 及 优 化 建 议 , 交 通 运 输 企业 诚 信 考 评
9、等 ) ;(2)受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的 委 托 , 行 使 辖 区 内 的 公 路 运 政 、 水 路运 政 、 公 路 路 政 ( 含 货 物 源 头 治 超 、 路 政 巡 查 等 ) 、 港 口 行 政 等方 面 的 行 政 执 法 监 督 检 查 , 执 行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的 处 罚 决 定 ( 处 罚一 千 元 以 上 案 件 均 由 市 局 最 终 审 批 ) ;(3)对 交 通 运 输 行 业 进 行 行 业 管 理 及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工 作 ( 日常 检 查 及 各 类 专 项 检 查 , 安 全 学 习 培 训 ,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的
10、落 实 等 );(4)上级交办的其它业务。(七)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人 社 分 局 是 镇 政 府 主 管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工 作 的 工 作 部 门 。主 要 职 能 为 :( 1) 贯 彻 落 实 国 家 、 省 、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法 律 、 法 规和规章,拟定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负责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5(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
11、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落实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6)负责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7)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
12、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8)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和留学人员来我县工作;(9)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的有关工作;负责、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和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10)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相关配套政策并6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人员调配和政策
13、安置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定政府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手续和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11)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12)负责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13)负责本部门及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1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八)中山市港口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局是港口镇政府主管城建的
14、工作部门。主要职能为:(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3)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4)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评定;(5)排水工程竣工验收;(6)燃气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备案;(7)绿化验收;(8)建筑工程新墙材使用验收备案;(9)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7(10)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市政公用设置、人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11)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协助处理工程建设中的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12)负责辖区内住房保障,共有房屋使用与房屋安全监督管理,以及房屋租赁管理;(13)住建业务信访处理;(14)负责人防工事的维护管理;(15
1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情况监督检查;(16)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检查;(17)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检查;(18)排水接管监督检查;(19)环卫设施建设监督检查;(20)燃气工程建设监督检查;(21)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情况监督检查;(22)城市排水许可情况监督检查;(23)燃气经营许可情况监督检查;(24)商品房预售情况监督检查;其中,质量安全监督股主要职能为:(1)负责住房保障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2)负责燃气、房屋安全管理工作;(3)负责房地产管理工作;(4)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9)港口镇卫生监督所8卫生监督所是镇政府主管卫生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能为:(1
16、)负责全镇范围内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控监督工作,检查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2)负责全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全镇范围内所有医疗机构及人员是否具备资质,操作是否规范、医疗废物处置是否合规,对医疗违法行为进行查处;(3)负责全镇范围内无证非法行医的查处工作;(4)负责全镇范围内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卫生行政许可的审查发证、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的查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及调查处理等,并现场监测;(5)负责全镇范围内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的监管工作,包括新建或扩建二次供水的审查和许可、日常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及水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理等;(6)依法对全镇各级各类学校卫生进行监督管理;(7)对消毒产品卫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8)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9)对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10)承担上级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十)港口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卫计局是镇政府主管卫生计生行政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能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