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景宁县外舍路路灯工程施 工 招 标 文 件招标序号:景建招 A2018005 号招 标 人(盖章): 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人(盖章): 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编 制 时 间: 2018 年 3 月 1 日备案单位(盖章):2018 年 3 月 1 日登记单位(盖章):2018 年 3 月 1 日景宁县外舍路路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 1 页 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578-5087628目 录招标公告 .1第一章 投标须知 .2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2二、招标
2、活动日程安排表 .5三、总则 .6四、投标人资格 .7五、招标文件 .8六、投标报价 .10七、投标文件 .10八、投标文件的编制及递交 .11九、开标 .12十、评标 .13十一、其他 .16十二、授予合同 .16十三、工程结算 .17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 .21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21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略) .24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24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格式 .43第三章 技术规范 .50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51第五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 .105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83第七章 评标办法 .84附件一、开标程序 .84附件二、评标办法 .85景宁县外舍
3、路路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 1 页 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578-5087628招标公告招标序号:景建招 A2018005 号一、 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建设项目景宁县外舍路路灯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景发改投资【2015】113 号,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已落实 。二、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三、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景宁县城北,外舍路。2、建筑规模:景宁县外舍路路灯 139 盏。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3、招标范围:景宁县外舍路路灯 139 盏,包含路
4、灯安装、电线接头、配电箱安装。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4、工期要求:60 日历天5、工程招标控制价:2362981.00 元 6、下浮范围:8 %12.9 % 7、不下浮部分: 0 元 8、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4、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还需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手续,未办理的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
5、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2、 2018 年 3 月 1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 交易主体,登录系统下载。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及 CA 锁办理咨询电话:0578-2292759。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
6、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七、其他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2、本工程投标是 否
7、采用高额保函担保。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景宁县建设路 3 号 地 址:景宁县鹤溪北路 183 号联系人:吴经理 联 系人:任先生电 话:0578-5091895 联系电话:0578-5087628发布时间: 2018 年 3 月 1 日景宁县外舍路路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 2 页 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578-5087628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前附表一 第 1 页共 3 页 工程名称 景宁县外舍路路灯工程建设地点 景宁县外舍路招标联系人 任先生 电 话 057
8、8-5087628招标方式 邀请 公开 组织方式 自行 委托代理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允许分包内容 按国家规定投标人主要条件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4、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还需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手续,未办理的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建设规模 见工程概况 质量要求 合 格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招标工期要 求 60 日历天工程招标
9、控制价 2362981.00 元 不下浮部分 0 元。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高额保函金 人民币 肆万 元(具体交纳方式见前附表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60 日历天 投标文件份数 上传交易平台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与上传交易平台一致的纸质标书一 份,并随身携带与加密电子标书一致的无加密标书备用。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 址: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北路 75 号接收人: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3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开 标 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 景宁县鹤溪
10、镇人民北路 75 号景宁县招投标中心 开标大厅景宁县外舍路路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 3 页 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578-5087628前附表二 第 2 页共 3 页 序号 项目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履约保证金 采用现金中标合同价的 10 % 签订合同 前质量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违约金 履约保证金的 30 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 履约保证金的 30 未履行工期承诺违约金 履约保证金的 30 1 其中 未履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 履约保证金的 10 2 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按丽水有关规定执行3 开工时间 收到开
11、工通知后 5 天内工期提前、延误(1) 工期提前奖励标准 /天(2) 工期提前奖励限额 履约保证金的 / (3) 工期延误赔偿标准 2000 元/天4(4) 工期延误赔偿限额 合同总价的 3%5 工程质量保修金 合同总价的 5 6 优质工程奖 无7 标化工地奖 无8 安全文明施工费9 农民工工伤保险金详见招标文件 暂列金计入总价,不作下浮10 重新招标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由招标人重新招标,在原招标文件内容没有实质性修改的情况下,开标时间可以缩短,但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少于 3
12、日。景宁县外舍路路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 4 页 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578-5087628前附表三 第 3 页共 3 页序号 事项 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 备注1 资格审查 方式 资格后审 详见招标文 件2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a、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在投标企业连续十二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资质证书上载明的企业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不提交养老保险缴纳凭证。b、投标书中拟定的项目经理持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详见招标文
13、件 3开标时应提交的证件原件1、复印件加盖公章:a、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且复印件上二维码能扫描;2、提交的资料原件: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c、投标文件中拟定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类证);d、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e、丽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卡;f、评标办法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h、省外企业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交纳注意事项: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交到以下帐户:收款单位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户行: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信
14、用合作社联合社银行帐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2、投标人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报名参与投标项目时,系统会自动生成虚拟子账号(投标单位登录后可从“项目报名”栏目,选择报名项目点击“操作”按钮后,在窗口左上方查看),并以注册“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诚信库时明确的开户银行和开户帐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前附表一5招标文件工本费和交易席位费招标文件工本费金额:人民币 500 元注意事项:招标文件工本费售后不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交易席位费按中心规定收取。6 工程招标控制价 投标人报价高于工程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
15、文件编制注意事项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详见招标文件注: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减内容,后面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为准景宁县外舍路路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 5 页 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578-5087628二、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序号工作内容 时 间 安 排 地 点1 发布招标公告 2018 年 3 月 1 日起发布媒介:1、景宁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网站(http:/ 发放招标文件 同发布招标公告时间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http:/ http:/3 现场踏勘和答疑 自
16、行前往 工程所在地4 投标人提交异议时 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前提交方式: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同时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异议(交易主体登录业务管理异议)5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实质性修改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获取方式:网络下载:(http:/ 工程招标控制价投 诉时间 招标控制价公布后 5 日内 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投诉7 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高额保函投标截止时间前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8 交易席位费和招标 文件工本费 投标截止时间前 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9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 同前附表一 投标文件递交至: 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10 开标时间 与投标截止时间
17、同一时间 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11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 3 日 景宁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网站12 招标人决标,发中标通知书 公示结束或投诉处理结束后 在景宁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网站上公告招标结果。13 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进行担保索赔,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1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按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规定执行。注:本招标文件条款中带“ ”符号为采用,带符号“ ”的为不采用 景宁县外舍路路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 6 页 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
18、0578-5087628三、总则(一)项目概况及要求1、工程名称:景宁县外舍路灯工程。2、招标人(建设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工程地点:景宁县外舍路。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景发改投资【2015】113 号 。5、工程投资性质及资金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6、工程内容:景宁县外舍路路灯 139 盏。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7、工程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8、现场条件:(1)土地征用及补偿情况: 可以满足施工要求 。(2)三通一平情况: 可以满足施工要求 。(3)现场交通条件: 可以满足施工要求 。(4)其它 :施工现场接水、接电
19、、用水、用电、工程四周安全防护等由投标人自行解决。费用由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 。9、工期要求:招标工期为 60 日历天。工期计算起止日期: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实际竣工之日止。10、工程质量目标:合格。11、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本工程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达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J375-2004)。(二)投标费用1、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2、投标货币:为人民币。(三)本工程招标允许 不允许
20、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委托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的投标、质疑(异议)、投诉、谈判、签订合同等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一切事项。(四)工程管理要求(适用于总承包发包)招标人另行招标的专业工程,纳入总承包管理范围,中标人对专业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全面负责,并承担总承包的一切义务和责任。中标人收取总承包服务费后不得再向专业工程单位或发包单位收取其他费用,并承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办公场所、现场加工场地和材料堆放地、脚手架、垂直运输、临时设施、用水用电设施(水、电费按实际用量向专业工程单位收取)、临时场地、安全文明设施、施工所需的工作面、现场指定垃圾堆场、一次结构打凿后的修补、工程资料的统一
21、编印归档、各工种的配合协调管理、现场文明施工的景宁县外舍路路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 7 页 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578-5087628统一管理等一切与专业工程施工、配合、管理有关的服务内容,以及在总包配合协调管理范围内的一切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四、投标人资格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在建”指: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以其能否提供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
22、目经理因故更换,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视同有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在 景宁畲族自治县 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接 2 个小额工程的不视为有在建工程。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4、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23、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六)资格审查时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资格审查在开标时进行,投标人必须提交前附表规定所需提交的原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七)资格评审方式本次投标采用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景宁县外舍路路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 8 页 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57
24、8-5087628五、招标文件(八)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3)本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0)根据本章第(十)条、第(十一)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必须经 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备案后有效。3、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九)工程招标控
25、制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1、本工程 设立 不设立 工程招标控制价。2、工程招标控制价是指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现场条件及有关资料,根据国家或浙江省和丽水市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现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办法编制后,经 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 审定得出的工程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工程招标控制价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工程招标控制价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并经招管办登记后有效。3、工程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参考下列计价依据和政策性文件编制:招标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建筑工程计价规则(2010 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 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 版);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4-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 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 版);丽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 2018 年第 /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