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城中央商务区景观设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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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泰城中央商务区景观设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 目 编 号:SDTASJ2017-1037-00招 标 人:泰安市泰山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日 期:2017年8月项目名称:泰城中央商务区景观设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联系电话:0538-8263918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2.1 总则 .42.2 招标文件 .102.3 投标报价 、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132.4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72.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182.6 开标、评标、定标以

2、及废标 .192.7 纪律和监督 .292.8 质疑与投诉 .29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23.1 相关要求 .323.2 评审过程 .323.3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33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374.1 签订合同 .374.2 追加合同金额 .374.3 质量与验收 .374.4 合同主要条款 .38第五章 提供服务的期限 .435.1 服务期限 .435.2 服务地点 .435.3 服务成果验收 .43第六章 项目技术 和商务要求 .446.1 项目说明 .446.2 服务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44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57.1 报价文件 .467.2 商务文件 .5

3、17.3 技术文件 .69项目名称:泰城中央商务区景观设计项目代理机构名称: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联系电话:0538-8263918第一章 招标公告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泰安市泰山城建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泰城中央商务区景观设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项目编号:SDTASJ2017-1037-002、项目名称:泰城中央商务区景观设计项目3、项目内容:泰城中央商务区沿街景观设计方案(含施工图设计),并经主管部门审查通过。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80万元。5、投标人资格要求5.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5.2投标

4、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风景园林专业、城乡规划专业 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时间:自2017年8月15日-2017年8月23日;7.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址:)各投标供应商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注册”栏目进行免费注册。完成注册并系统自动审 核通过的供应商可直接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点击报名。 7.3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网

5、上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注:未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及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如参与投项目名称:泰城中央商务区景观设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联系电话:0538-8263918标/报价,将被拒绝。投标单位须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可进行网上报名及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评标的项目因需要在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必须办理山东CA证书。非网上评标的项目投标单位可以暂不用办理。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受理部联系,

6、联系电话: 0538-6226991转6016。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8.1递交时间:2017年9月11日9时00分起至9时30分止;8.2截止时间:2017年9月11日9时30分;8.3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开标厅;8.4地址:泰安市花园路39号。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9、联系方式9.1 招标人:泰安市泰山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地址:泰安市泰山区青年路100号9.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金地址:泰安市长城路天元商务大厦九楼E-mail:0538-8263918电话/传真0538-8263918、0538

7、-823081810、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11、附件:招标文件电子版项目名称:泰城中央商务区景观设计项目代理机构名称: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联系电话:0538-8263918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1 总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办

8、法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方式。本招标文件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 、金融保 险服务、运输服 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2.1.1 前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1 招标人 泰安市泰山城建投资有限公司2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 项目名称 泰城中央商务区景观设计项目4 标段名称 泰城中央商务区景观设计项目5 项目内容项目位于老城区的中心地带-财源街,紧邻重要交通枢纽泰山站、老汽车站。回迁区位于中央商务区的内部东侧,由多栋高层住宅及底层商业组成。回迁区规划占地面积150250平方米,需进行景观设计的面积约

9、104740平方米。园林景观、 铺装、绿 化种植、景观小品、景观设施、道路生活设施小品、景 观亮化等方案及施工 图设计,并经主管部门审查通过。6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80万元,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7 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 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风景园林专业、城乡规划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并在人员、 设备、项目名称:泰城中央商务

10、区景观设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联系电话:0538-8263918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1、资格审查资料:(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缴纳转账凭证;(4)参加投标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供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交,其投标一律按废标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开标时,投标人如有评标办法

11、中涉及到加分项的证明资料, 应提供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交,其相应加分项不予加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的其他情况:(1)投标文件中有复印件,但开标时未提供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验的;(2)开标时提供了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验,但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复印件的;(3)提供的原件与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不相符的;(4)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不合格的;(5)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4、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其投 标文件作无效处理,若公示期间认定证明材料为虚假的, 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

12、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计入不良行为纪录。5、相关证件原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或者由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原件,否则其投标无效。项目名称:泰城中央商务区景观设计项目代理机构名称: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 联系电话:0538-82639189 踏勘现场 不 组织,自行踏勘。10 提出招标文件答疑时间 2017年8月27日10时00分前。11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2017年8月27日16时00分。1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自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13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4 投标保

13、证金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 电汇等形式缴纳。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办理,不得以投标人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投标人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4、收取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6、账号: 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8、联系电话:0538-622687915 投标报价范围 含税全包价,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 要求”1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 许。17 投标文

14、件电子 版内容: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份数:1份;格式:PDF、DOC或XLS等;介质:U盘或光盘;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1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 投标文件装订1、投标文件采用胶装方式装订,并按 顺序编写目录和页码。2、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胶装,包含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3、技术标中设计图纸部分可采用A3图册另行胶装,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项目名称:泰城中央商务区景观设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 联系电话:0538-82639184、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应进行包装,密封于一个包装袋中或分别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

15、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2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2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递交时间:2017年9月11日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截止时间:2017年9月11日9时30分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开标室)。地址:泰安市花园路39号(岱宗大街与花园路交叉口)。22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23 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17年9月11日9时30分;开标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开标室(泰安市花园路39号)。24 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5 唱标顺序 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26

16、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 专家4人。27 评标办法 综 合评分法28 技术文件是否采用“暗标” 否29 中标人确定 推荐中标候选人30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设计人提交景观设计方案审批通过后付合同价款的30%,施工 图设计完成且经有关部门审查合格后并已向招标人交付该项目的完整施工图后10天内付合同金额的80%,道路铺装基础设置完成后10天内付合同金额的90%,景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付清余款。以上款项由招标人支付。31 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

17、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 购 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标时提交 评审委员会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项目名称:泰城中央商务区景观设计项目代理机构名称: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 联系电话:0538-826391832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8、2.1.2 当事人2.1.2.1招标人:系指泰安市泰山城建投资有限公司。2.1.2.2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2.3评标委员会: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2.1.2.4中标人:系指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并对招标文件做出 实质性响应,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2.1.2.5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3 招标依据及原则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19、;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1.3.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1.3.4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1.3.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1.3.6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2.1.3.7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2.1.3.8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2.1.4 投标人相关要求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1.4.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0、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2.1.4.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项目名称:泰城中央商务区景观设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 联系电话:0538-8263918(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 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

21、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2.1.4.5招标文件“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2.1.4.6投标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1.4.7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2.1.5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

22、违者应对 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2.1.7 踏勘现场2.1.7.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 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2.1.7.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不对 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2.1.7.3投标人经招标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招标 人原因外,投 标人应对踏勘 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 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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