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静配中心净化设施维保.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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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静配中心净化设施维保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TXZB-2017-081招标人: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同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一七年七月项目名称: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静配中心净化设施维保采购项目泰安市同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联系电话:0538-8221207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第二章 磋商须知及磋商须知前附表 .32.1 总则 .52.2 竞争性磋商文件 .92.3 投标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112.4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32.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132.6 开标、

2、评标、定标以及废标 .142.7 纪律和监督 .2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4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28第五章 项目技术要求 .32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2项目名称: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静配中心净化设施维保采购项目泰安市同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联系电话:0538-8221207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泰安市同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的委托,对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静配中心净化设施维保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项目编号:TXZB-2017-0812、项目名称: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静配中心净化设施维保采购项目(三次)。3

3、、项目内容:静配中心净化设施维保。4、招标控制价:18.4万元。5、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本次采购相关经营范围,能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能力。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6、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7.1时间:自2017年7月18日起至2017年7月24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7.2地点:泰安市同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7.3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326号金华大厦6楼608;7.4方式:投标人访问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

4、:/www.ccgp-,注册并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我公司现场登记备案后购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及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7.5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8、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8.1递交时间:2017年7月28日08:30起至09:00止8.2截止时间:2017年7月28日09:008.3递交地点: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综合病房楼四楼会议室;8.4地址: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综合病房楼四楼会议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项目名称:泰山医学院附属医

5、院静配中心净化设施维保采购项目泰安市同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 联系电话:0538-82212079、联系方式9.1 招标人: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706号联系方式:0538-6236439联系人:于老师9.2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同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亓丽艳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326号金华大厦6楼E-mail:电话:0538-8221207开户银行:泰安市交通银行岱北西路支行银行账号:37900611401800010571010、公告媒体山东省政府采购网。项目名称: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静配中心净化设施维保采购项目泰安市同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 联系电话:053

6、8-8221207第二章 磋商须知及磋商须知前附表2.1 总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以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方式。2.1.1 前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1 招标人 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2 招标代理机构 泰安市同信工程招标代

7、理有限公司3 项目名称 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静配中心净化设施维保采购项目4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18.4万元。投标人有两次报价机会。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5 投标人资格要求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5.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本次采购相关经营范围,能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能力。5.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6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只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7 踏勘现场 勘察现场时间另行通

8、知,采购人联系电话:0538-6236478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538-82212078 提出磋商文件答疑时间 2017年07月23日11时30分前。9磋商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3日16时00分。项目名称: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静配中心净化设施维保采购项目泰安市同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 联系电话:0538-822120710投标人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自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1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2 磋商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伍佰元;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3、缴纳方

9、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办理,不得以投标人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投标人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4、开户行:交通银行岱北西路支行5、账号:379006114018000105710(请仔细核对) 6、开户名称:山东同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任卫卫 联系方式:0538-8221207 7、缴款截止日期:2017 年 7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且以到账时间为准)注明: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静配中心净化设施维保采购项目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时请供应商仔细核对收取人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10、。13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1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5 响应文件装订1.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2.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16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套,副本肆套。17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递交时间:2017年7月28日08时30分起至09时00分止。截止时间:2017年7月28日09时00分地点: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综合病房楼四楼会议室;地址: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综合病房楼四楼会议

11、室18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项目名称: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静配中心净化设施维保采购项目泰安市同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 联系电话:0538-822120719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7月28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综合病房楼四楼会议室20 响应文件密封性检查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21 唱标顺序 按照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进行。22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23 评标办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

12、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4 中标人确定 推荐中标候选人25 电子标书 投标人须提供电子标书U盘一份,并注明投标人名称。26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30%,工程结束后经甲乙双方联合验收合格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维保期满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10%”。27 维保期限 1年2.1.2 当事人2.1.2.1招标人:系指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2.1.2.2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

13、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2.3磋商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2.1.2.4中标人:系指通过竞争性磋商招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2.1.2.5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泰安市同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静配中心净化设施维保采购项目泰安市同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8 联系电话:0538-82212072.1.3 招标依据及原则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1.3.2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1.3.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1.3.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1.3.5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1.3.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1.3.7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2.1.3.8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2.1.3.9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操作规程;2.1.3.10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2.1.3.11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2.1.4 合格的投标人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1.4.2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

15、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4.3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2.1.4.5投标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1.4.6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投标人,具有参与投标的资格。2.1.5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2.1.6.1所有文

16、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项目名称: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静配中心净化设施维保采购项目泰安市同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9 联系电话:0538-82212072.1.7 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2.1.8 投标答疑2.1.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招标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

17、定邮箱。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复,统一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告,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2.1.8.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投标的,后果自负。2.1.9 偏离招标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竞争性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否则其投标无效。2.1.10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1.2%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2.1.11 其他条款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

18、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2.2 竞争性磋商文件2.2.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2.2.1.1竞争性磋商公告;2.2.1.2磋商须知及磋商须知前附表;(1)总则;(2)竞争性磋商文件;(3)投标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磋商保证金;(4)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6)评标、中标以及废标;项目名称: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静配中心净化设施维保采购项目泰安市同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0 联系电话:0538-8221207(7)纪律和监督;2.2.1.3评标办法;2.2.1.4合同条款和格式; 2.2.1.5提供服务的时间;2.2

19、.1.6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2.2.1.7响应文件格式。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2.2.2.1投标人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后三日内,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有义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招标人

20、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2.2.2.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澄清或问题的来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是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范围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表述不清部分进行进一步阐述或者描述,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者改动。若澄清或修改内容已构成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或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否则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2.3投标人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2.2.2.4投标人自澄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等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2.2.3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招标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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