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生命权看安乐死演讲范文 由生命权看安乐死演讲孟祥虎 包头钢铁学院171# 014010 摘要:本文批判了生命权完全属于个人、国家和完全归属对生命有权利主见的人的观点,提诞生命权归个人、国家、个人主要亲子代、以及同生命有挺直利害关系的人共有的观点,依据生命权的归属得出对待安乐死的方案。文章认为,立法机关既要敬重个人意愿的神圣性,又要爱护.道德秩序的利益,主动稳妥地推动安乐死合法化。 关键词:生命权安乐死完全归属主要亲属 安乐死背景近来,人们对安乐死的关注非同一般,法学界人士对此出言谨慎,各国立法对安乐死的看法也诸多迥异,不同历史阶段对安乐死的看法也有所进展。 安乐死源于希腊文,原意是“欢乐的死亡”或“尊严的死亡”。英文说明为:无苦痛处死患不治之症而又特别苦痛者和特别年轻者。中国学者给安乐死下的定义为: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危重濒死状态时,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苦痛,在病人或家属的要求下,经过医生的认可用人为的方法使病人在无苦痛状态下度过死亡阶段而终结生命全过程。从上个世纪30年月到50年月,英国,美国,瑞典等一些国家发起成立“自愿安乐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