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道 G235 线大埔三层岭至华侨中学段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国道 G235 线大埔三层岭至华侨中学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 G235 线大埔三层岭至华侨中学段路面改造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粤交规2017371 号) 、广东省公路管理局以广东省公路局关于国道 G235 线大埔三层岭至华侨中学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粤公基函2017723 号)文、 。项目发包人为大埔县公路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
2、地点:梅州市大埔县境内;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大埔县茶阳镇三层岭(与福建交界处) ,起点桩号为原省道 S332 线桩号 K0+000,途径角莲塘、龙骨坪、大宁村,终点与茶阳镇华侨中学,终点桩号为原省道 S332 线桩号 K11+480,本段路面改造工程长 11.48 公里。招标范围:工程包括对路基、路面、排水、桥梁涵洞、交叉、公路交通设施等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按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改造,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桥梁设计荷载:汽-20,挂-100。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参考施工图。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 2 个标段 2 个合同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
3、具体如下:招标内容 长度 起讫桩号 招标控制价计划工期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国 道 G235 线 大 埔 三层 岭 至 华 侨 中 学 段 路面 改 造 工 程 ( 第 一 标段 )6.1 公里桩 号 :K0+000 K6+1001769.0499 万元180 个日历天国 道 G235 线 大 埔 三层 岭 至 华 侨 中 学 段 路面 改 造 工 程 ( 第 二 标段 )5.38公 里桩 号 :K6+100K11+4801610.2369 万元180 个日历天公 路 工 程 施工 总 承 包 三级 或 以 上 资质注: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第一
4、标段和第二标段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 2.2 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的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均一致,资格审查条件见附录 1-附录 7)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 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 ,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3.4 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无信息登记的投标人不予报名。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
5、易中心网站(http:/)服务指南栏目。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 2017 年 11 月 18 日至 11 月 22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北京时间)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质资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同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装订成册(正副本各一份)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4.2 投标人报名时只需购买一套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 1000 元
6、/套【含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电子版】,售后不退。5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5.2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5.2.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7 年 12 月 15 日 08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 年 12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通知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2 开标时间:2017 年 12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5.3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询
7、或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1楼电子屏幕的通知)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建设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站公告为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5 人时,招标人可在公告媒体(网站)发布延期公告及报名(如公告有资格条件内容的修改,须经主管部门同意) ,或重新组织招标。7.联系方式招标人(盖章): 大埔县公路局 办公地点: 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城北路 102 号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8、0753-5553051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水荫路 52 号大院 9 号楼 12 楼 联 系 人: 古工、宁工 联系电话: 020-37871723 2017 年 11 月 17 日附录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备住建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 誉 要 求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梅州市交通运输局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
9、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有效) 。5、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在最新的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 D 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广东省最新一年度无信用等级) ,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最新综合评价结果未被评为 D 级的企业。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自 2012 年
10、10 月 1 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一项单项合同段里程不少于 6 公里新建或改扩建或路面改造的二级(或以上)级别公路的项目业绩。注:1、业绩的有效证明时间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无交工验收而一次性竣工验收的竣工证书)为准。2、所填写的业绩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反映。3、申请人若有类似工程经验,每个合同须列出,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验收证明,无以上相关证明资料,在评审时将不予确认。4、工程业绩信息来源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下称“全国信用系统” )
11、中的相应页面,需附以下证明材料(须包含查询网址):1 汇总表(黑色或者绿色部分)网页屏幕打印资料;2 分项明细表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以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或填写的信息为准,能体现评审办法评分标准所提出的各项指标进行描述,如果网上数据不足以反映出全部业绩指标的内容,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 务 要 求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 800 万元人民币;2、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3、最近三年度至少有 2 年盈利。注:1、企业净资产、营运资金是按 201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计算得出。2、最近三年指2014、2015
12、、2016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人 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没有在标、在建工程任务,如果发现项目经理有在标、在建工程任务,则否决其投标。)1须具有路桥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外省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应符合粤建市函【2014】218 号的有关要求),且具备有效的交通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从事公路工程累计不少于 4 年,年龄 55 岁以下。项目技术负责人 1 须具有路桥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从事
13、公路工程累计不少于 5 年,年龄不超过 55 岁。注:1、项目负责人所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应注册在申请人所在单位,否则视为无效。2、必须提交上述相关证书及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并提供近半年的本单位社保证明等材料。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人 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专职安全员 1 须具有有效的交通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具有 3 年类似工程工作经验注:1、必须提交上述相关证书及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并提供近半年的本单位社保证明等材料。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按照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 2007
14、 年第 1 号)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每 5000 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 5000 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的要求执行。附录 7 资格审查条件(关键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备注1 自卸汽车 10T 台 52 轮胎式装载机 1.0m 台 23 压路机 18t 台 14 洒水机 4000L 台 15砼摊铺机或三辊轴小型砼摊铺机 台 16 全站仪 台 17 水准仪 台 18 压实度检测仪 灌砂筒 套 19 挖掘机 单斗1.0m 台 310 机动破路机 台 111 水泥混凝土搅拌设备 40m3/h 座 112 水泥稳定土厂拌设备 100t/h 座 1注:1、投标人应保证机械设备可以正常使用。2、业主根据标段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相应的施工设备,由此不存在索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