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河生态治理项目规划设计服务招标项目三次公开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焦公管办2017采购-424 号招 标 人:焦作市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 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日 期: 二一七年*月*日 - -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7-424 号 1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第 2 页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 6 页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第 31 页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 33 页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参考)第 57 页- -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
2、7- 424 号 2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焦作市财政局委托,就新河生态治理项目规划设计服务招标项目三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1 项目名称:新河生态治理项目规划设计服务招标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焦公管办2017采购-424 号三、采购需求简要说明:本次就新河生态治理项目招一家规划设计服务单位 (详见招标文件)四、项目预算:4156 万元(大写:肆仟壹佰伍拾陆万元整)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六、供应
3、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单位须是 985 院校和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甲级、建筑设计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或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甲级、建筑设计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3、项目负责人须为高级及以上职称(城市规划专业或建筑设计专业或环境科学与环境工程专业或水利专业),并取得相应注册资格(城市规划专业的须为国家注册规划师;建筑设计专业的须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环境科学与环境工程专业或水利专业无需提供注册资格,项目设计负责人中- -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市
4、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7- 424 号 3途不得更换;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 985 院校或必须是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甲级资质、建筑设计甲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5、公司、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或网上下载的彩色查询告知函,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七、供应商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7 年*月*日至 2017 年*月*日。2、招标文件售价:400 元/份。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 年*月*日 9 时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焦作市人民路 889 号阳光大厦 B 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九、招标会有关信息:1、招标会时间:2017 年*月*日 9 时2、招标会地点:焦作市人民路 889 号阳光大厦 B 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 -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
6、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7- 424 号 4易中心第*开标室十、本次招标项目联系事项:1、招标人:焦作市财政局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391-3121233联系地址:焦作市建设东路 86 号财政局2、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91-3568387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 889 号阳光大厦 B 座十一、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 元(大写:人民 币壹拾万元整)。2、缴纳方式:转账或电汇3、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17 年*月*日 17:30 时(含 17:30 时)。开户名: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7、心开户行:中旅银行焦作锦江支行账号: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7 年*月*日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7- 424 号 5一、说明1.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中所述的项目。2.定义21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2 “招标人(采购人)”系指焦作市财政局。23 “投标 人”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取得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 “中标 人”系指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被最终
8、授予合同的投标人。2. 5 “服务”系指由中标 人承担的服务及其他相关 义务。2. 6 “法定代表人”系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上)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如为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参加投标的,指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负责人或经营者。2. 7“重大违 法行为”系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停产、吊销许 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 8 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网 页 等,下同)形式,向投 标人发出, 传真号码以潜在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投标人未回复或采购代
9、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代理机构知道、应 当知道或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推定投标人是否收- -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7- 424 号 6到通知。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2.9“不具备 良好的商业 信誉” 是指:(1)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满三年
10、的除外);(2)被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期限已满的除外);(3)被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的(期限已满的除外);(4)被各级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已依法解除的除外);(5)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规定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合格的投标人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 有
1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7- 424 号 7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 2 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33 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它条件,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 4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3. 5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
12、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
13、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 -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7- 424 号 8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3. 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费用41 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 招 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4. 2 本次采购活动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3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10 万元整。5.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6. 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6.l 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对本招标
14、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均无异议。6.2 投标人如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将视为对 本招标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开标后提出任何异议。6.3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 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招标需求、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等的规范性文件。招标 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函(2)投标人须知- -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7- 424 号 9(3)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4)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5
15、)合同主要条款(参考)7. 2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有表述不明确或缺(错、重)字等问题。投标人发现任何页数和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的情形,应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如果投标人因未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 3 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 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7.4 投标人必须详阅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等。投标人若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或被视为无效。8.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 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日,可相 应延长开标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媒体上以书面形式(或以更正、变更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招标文件公示期间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不受上述限制。8. 2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 3 招标 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