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晃侗族自治县波洲镇等 10 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2016 年调整完善方案说 明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二一七年五月目 录第一章 工作背景 .1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要求 .1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 .1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任务 .1四、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 .1五、区域协作扶贫攻坚示范区新思路的推动 .2六、交通优势日趋明显 .2七、行政区划调整 .2第二章 工作依据 .3一、法律法规 .3二、政策文件 .3三、技术规范 .4四、相关规划 .4第三章 工作过程 .5一、前期准备阶段 .5二、调查研究阶段 .5三、方
2、案编制阶段 .5四、公众听证阶段 .5五、方案审查和成果编制阶段 .5六、规划成果公示与报批阶段 .5第四章 指标分解情况 .6一、耕地和基本农田指标分解情况 .6二、建设用地指标分解情况 .6第五章 与相关工作的协调衔接 .9一、行政区划调整 .9二、与湘国土资办发201660 号文件的衔接 .9三、生态保护红线 .9四、与相关规划的协调 .9五、公众参与的情况 .10附表 1 新晃侗族自治县主要规划指标修改前后对比表 .111第一章 工作背景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国土资源部在深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强化管
3、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 号)。就严防死守 18 亿亩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实行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并重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将保护耕地作为土地管理的首要任务, 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持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全面强化规划统筹、用途管制、用地节约和执法监管,加快建立共同责任、经济 激励和社会监督机制,严守耕地红线,确保耕地实有面积稳定、质量不下降。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划定和永久保护基本农田。在交通沿线和城镇、村庄周边的显著位置增设永久保护标志牌。按照耕地质量等别从高到
4、低的顺序,城镇、村庄周边和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的优质耕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蔬菜等生产 基地内的耕地,农业 科研、教学试验田等,必 须划定为基本农田。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布局,降低基本农田的质量标准。基本农田一经划定, 实行严格管理、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确需占用和改变基本农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并优先将同等面积的优质耕地补划为基本农田。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 2015 年 4 月 25 日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1)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
5、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2)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3)强化主体功能定位,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科学合理布局和整治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适当增加生活空间、生态用地,保护和扩大绿地、水域、湿地等生态空间;推进市县落实主体功能定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 合一”,形成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任务为落实国家关于耕地保护、生态文明和新型城镇化的新要求,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 号),提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6、要完成四项任务:(1)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 (2)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要依据二调成果,调整增加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在坚持统筹安排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优化。 (4)有序推进“ 三线”划定。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四、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2年, 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2011-2020 年)正式实施,怀化市行政区域全部纳入武陵山片区区域规划范围,其中新晃县位于“六中心四轴线” 经济带格局的 “贵阳 -铜仁-怀化-长沙”发 展轴线上。新晃县
7、按照“ 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 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基本思路, 结合全县实际情况,明确了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总体要求、空间布局、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并在新晃侗族自治县武2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2011-2020年)中提出五大战略定位,旨在将新晃侗族自治县建设成为绿色生态宜居城市、文化旅游发展创新区、区域协作扶贫攻坚示范区、武陵山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湘黔边界特色经济增长极。“十三五”期间,新晃 县将继续加强与贵州等周边省市的经济联动,在“ 六中心四轴线” 经济带格局带动下,促进人口向中心城 镇适度集聚,形成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重要增长极。五、区域协作扶贫攻坚示范区新思路的推动杜
8、家毫省长 2013 年 11 月 2 日调研省际接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时指出,怀化特别是新晃要借鉴邻省成功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做好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营商成本、服务企业发展“三篇文章”,实现接边地区又好又快发展。怀化市委书记张自银在新晃县委常委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就前锋工业园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会议 提出加快前锋工业园发展,支持与贵州大龙经开区共建大新经济协作示范区。湖南新晃工业集中区与贵州大龙经济园区紧密相连,山同脉、水同源、人同俗,经济同构, 产业同质,均主要发展矿产品精深加工、新能源新材料、冶金化工及其它劳动密集型产业。2012 年两园签订了区域经济协作交流座谈备忘录,建立了互访
9、会商制度、协作推进机制和平台。目前,示范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54 家,已基本形成特色资源加工、精细化工、新能源、新材料为支撑的工业格局,将新晃、大龙作为武陵山片区区域经济协作示范区,打造千亿产业园,使其成为湘黔边界一个新的经济增长极,应重点保障工业集中区对城镇工矿用地的需求。六、交通优势日趋明显新晃区位交通独特,历来素有“湘黔通衢”、 “滇黔咽喉” 之称,是湖南通往大西南的交通要道。湘黔铁路(株六复线)贯穿县境,设有等级为四级的客、货运两用站,沪昆高铁客运专线新晃段已建成通车;320 国道、沪昆高速公路(上海浙江江西湖南云南)与即将兴建的铜仁至天柱高速公路新晃段在新晃腹地呈十字型交汇;间距
10、100 公里范围内有三个民用机场(贵州黎平机场,铜仁大兴机场,怀化芷江机场)。从某种意义上讲,新晃已逐步形成铁路、公路、航空支撑的立体交通体系,这在全国内陆山区并不多见。沪昆高速公路和沪昆高速铁路客运专线均经过新晃县城并设站,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是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中“四纵 四横” 的快速客运专线之一,途径上海、杭州、南昌、长沙、 贵阳 、昆明等 6 座省会城市和直辖市,是中国东西向线路里程最长、影响范 围大、 经过 省份最多的高速铁路。沪昆铁路客运专线的建设,对新晃在经济合作中的边缘化地位将得到重大改变,沪昆交通经济走廊将为新晃发展旅游、承接中东部产业转移并发展工业提供了便利条件,新晃将迎来新
11、的发展机遇。七、行政区划调整新晃县乡镇区划调整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通过湖南省民政厅批复,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新晃侗族自治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湘民行发201550 号),新晃 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如下:新晃县由原来的 7 个镇和 16 个乡调整为 9个镇和 2 个乡。其中中心城区行政区划调整拟撤销新晃镇、兴隆镇、方家屯乡、大湾罗乡,合并 设立晃州镇。行政区划的调整相应建立了与县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城镇体系,改 变了城镇规模普遍偏小和职能单一的现状,为逐步推进新晃县县城的空3间结构和功能结构调整,优化和拓展县城功能做好了准备。十三五期间,新晃县县城将以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调整为
12、手段,以一体化建设为支撑,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调整单中心县城结构,合理分配县城空间资源,强化道路交通建设,做大做强县城,引领全县发展。表 1 新晃侗族自治县行政区划调整情况表单位:公顷行政区划调整前 行政区划调整后 备注兴隆镇方家屯乡大湾罗乡新晃镇晃州镇兴隆镇、方家屯乡、大湾罗乡、新晃镇成建制合并设立晃州镇鱼市镇 鱼市镇 调整部分行政区域晏家乡天堂乡黄雷乡李树乡碧朗乡洞坪乡撤消将原晏家乡、天堂乡、黄雷乡、李 树乡、碧朗乡、洞坪乡部分行政区域分别 并入鱼市镇、米贝苗族乡、中寨镇、波洲镇、凉伞镇、扶罗镇凳寨乡茶坪乡凉伞镇凉伞镇凳寨 乡、茶坪乡、凉伞镇成建制合并设立凉伞镇新寨乡扶罗镇 扶罗镇新寨 乡
13、、扶罗镇成建制合并设立扶罗镇林冲乡 林冲镇 调整部分行政区域禾滩乡 禾滩镇 调整部分行政区域米贝苗族乡 米贝苗族乡 调整部分行政区域中寨镇 中寨镇 调整部分行政区域波洲镇 波洲镇 调整部分行政区域贡溪乡 贡溪镇 行政区划不做调整步头降苗族乡 步头降苗族乡 行政区划不做调整第二章 工作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4)湖南省实施办法(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6)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条例(7)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二、政策文件(1)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
14、237 号)(2)国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325 号)(3)国土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 号)(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5)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42020 年)4(6)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383 号)(7)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转发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446 号)(8)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
15、印发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447 号)(9)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办公)会议纪要第 21 号(2016 年 11 月 8 日)(10)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分解表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660 号)三、技术规范(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3)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4)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 号)(5)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6)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
16、划编制技术规程(TD/T1027-2010)(7)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8)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9)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TD/T1025-2010)(10)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8-2010)四、相关规划(1)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2)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 年)(3)新晃侗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4)新晃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5)新晃侗族自治县县城总体规划(2010
17、-2020 年)(6)新晃侗族自治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 年)(7)新晃侗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 年)(8)新晃侗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5第三章 工作过程新晃侗族自治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自开展以来,严格执行规划修编程序, 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 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科学系统地安排规划修编各项工作,切实提高规划决策水平。一、前期准备阶段为了认真做好本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组织成立了规划修编领导工作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规划修编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规划修编的日常事务和具体的技术指导,组织
18、召开全县规划修编工作动员会。二、调查研究阶段技术单位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实地调查、现场核实需进行规划修改的用地需求情况,县域各部门和各乡镇负责提供有关资料,反映本乡镇区和本部门的用地要求和意见,对 耕地、城 镇 、工 矿、农村居民点、交通水利、 环保、林业生态等用地需求有了准确的掌握,使规划方案中能充分考虑各业用地需求和相关规划协调。为了能够较为准确的掌握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对现行规划期间土地利用实施情况进行评价研究以满足规划修编的需要,县规划办组织收集了湖南省、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近年来有关的法规政策文件,以及经济发展战略和各类发展规划。收集整理了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土地统计报表、自然资源调查相关
19、报告和历年经济社会发展统计资料等多方面的资料,为规划修编提供了可靠的基础。三、方案编制阶段在上述两个阶段的基础上,形成规划初稿并征求了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对规划成果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划初稿拟定过程中先后几次与乡(镇)政府、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以及各重点用地部门进行了协商,对用地布局进行反复讨论和修改。四、公众听证阶段初步方案形成后,由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用地单位及乡镇村民代表等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听证会;技术单位根据各听证代表意见, 对方案 进行完善,形成调整完善方案送审稿。五、方案审查和成果编制阶段送审稿编制完成后,怀化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并邀请技术专家,组成
20、规划评审组, 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进行审查。技术单位依据规划评审组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修改成果编制完成后报怀化市人民政府审批。六、规划成果公示与报批阶段规划成果编制基本完成后,在社会公共媒体上公布,充分征求并吸纳社会各界特别是相关权利人的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规定的程序,报上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并予以公示。6第四章 指标分解情况一、耕地和基本农田指标分解情况(一)耕地指标分解情况现行规划确定到 2020 年,新晃侗族自治县耕地保有量目标为 18344.50 公顷。本次规划修改方案耕地保有量以 2014 年现状耕地为基础,在尊重现行规划的基础上
21、,考虑现 行规划可核减耕地,可补充耕地、建设用地布局调整涉及的耕地等因素,综合确定耕地保有量调整目标。规划修改后至 2020 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9820.00 公顷。耕地规模与布局调整后,全县耕地主要分布在晃州镇、凉伞镇和扶罗镇等。(二)基本农田指标分解情况现行规划确定到 2020 年,新晃县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 15528.30 公顷。按照新晃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设要求,合理调整基本农田布局,本次规划修改调入符合划定条件的基本农田 1146.77 公顷。为确保重点基础设施、线性工程、防灾减灾等用地选址不确定的独立选址项目建设可能占用基本农田,不影响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实现,本次 规划修改调出
22、基本农田 960.17 公顷,调出原因主要包括因“ 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布局调整、本次项目建设用地占用以及丘陵地区部分质量相对较差、面积较为破碎的零星基本农田。规划修改后至 2020 年,新晃县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15920.00 公顷,主要分布在凉伞镇、晃州镇及扶罗镇等。表 2 新晃侗族自治县各乡镇基本农田划定情况表单位:公顷乡镇名称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落实数 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数 差值 -步头降苗族乡 878.51 876.27 2.24波洲镇 868.45 866.23 2.22晃州镇 2516.63 2507.65 8.98鱼市镇 1302.25 1298.93 3.32林冲镇 1444.6
23、1 1440.93 3.68凉伞镇 2682.85 2678.57 4.28贡溪镇 833.60 831.47 2.13扶罗镇 2228.61 2222.93 5.68禾滩镇 1049.51 1046.83 2.68中寨镇 887.56 885.30 2.26米贝苗族乡 1268.14 1264.90 3.23合计 15960.71 15920.00 40.71二、建设用地指标分解情况到 2020 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6003.77 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4846.46 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1538.94 公顷以内。规划期间,全 县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
24、在 1290.36 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 1173.72 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 579.68 公顷以内。(一)城镇工矿用地指标分解情况1、调入区域各乡镇城镇工矿用地调整主要涉及鱼市镇、中寨镇、林冲镇、贡溪镇、禾滩镇、波洲镇、扶 罗镇等乡镇,合计调入城镇工矿用地 68.62 公顷。其中,鱼市镇是带动县域片区发展的增长极,将依托便捷的交通优势、良好的区位条件,重点发展主导产业并带动周围乡镇发展。规划调入的城镇工矿用地主要7用于新晃县工业集中区前锋、鱼市镇片区发展需要,面积为 44.86 公顷。2、调出区域各乡镇调出区域主要来源以下几个方面:将现行规划与城镇发展方向不一致的
25、用地区域作为切块来源;将现行规划已安排项目用地中,实际位置已发生变化或项目应其他原因取消的用地区域作为切块来源。通过对全县城镇工矿用地剩余空间的具体情况分析,其他乡镇调出城镇工矿用地指标 39.22 公顷,城镇工矿调出区域主要分布在鱼市镇和中寨镇。表 2 各乡镇城镇工矿用地布局调整情况表单位:公顷乡镇名称 规划修改前 调入 调出 规划修改后 修改后-修改前步头降苗族乡 0.51 0.10 0.51 0.10 -0.41波洲镇 35.01 1.92 1.23 35.70 0.69鱼市镇 317.68 44.86 26.98 335.56 17.88林冲镇 2.73 4.64 0.98 6.39
26、3.66凉伞镇 38.14 1.74 1.93 37.95 -0.19贡溪镇 13.40 4.29 1.01 16.68 3.28扶罗镇 47.01 1.65 0.00 48.66 1.65禾滩镇 6.10 4.24 0.00 10.34 4.24中寨镇 30.28 5.02 6.57 28.73 -1.55米贝苗族乡 2.34 0.17 0.00 2.51 0.17合计 493.20 68.62 39.22 522.60 29.40(二)农村居民点用地指标分解情况1、调入区域本次规划修改调入农村居民点用地 32.33 公顷,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拆迁安置、地灾安置和村部建设等项目用地,各乡镇均有调
27、入。2、调出区域本次规划修改调出的农村居民点包括两部分:为加强新晃侗族自治县新农村建设,改 变新晃侗族自治县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分散、空置、闲置的现状,促进农村居民点集中布局和集约用地,按照现行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调控指标平衡的原则,通 过与各乡镇及相关部门相衔接,全县部分乡镇可切块调出农村居民点用地 25.94 公顷;调入的城镇工矿用地占用了部分现状农村居民点用地,导致规划农村居民点用地的减少,该部分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 2.11 公顷。落实易地扶贫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政策,可复垦整治的现状农村居民点用地,该部分面积为 2.33 公顷。全县合计调出规划农村居民点用地指标 30.38 公顷
28、,除步头降苗族乡外,其余各乡镇均有调出。表 3 各乡镇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调整情况表单位:公顷农村居民点调入 农村居民点调出乡镇名称 修改前 调入新增农村居民点小计调出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调入新增城镇工矿用地占用农民点易地扶贫搬迁复垦农居点净增减 修改后步头降苗族乡 165.97 0.52 0.00 0.00 0.00 0.00 0.52 166.49 波洲镇 262.21 7.79 3.88 2.68 0.00 1.20 3.91 266.12 鱼市镇 217.46 5.89 1.99 0.84 0.02 1.13 3.90 221.36 林冲镇 232.51 2.58 7.39 5.31 2.
29、08 0.00 -4.81 227.70 凉伞镇 653.88 6.72 8.17 8.17 0.00 0.00 -1.45 652.43 贡溪镇 181.73 1.20 0.09 0.09 0.00 0.00 1.11 182.84 扶罗镇 424.41 4.25 4.39 4.39 0.00 0.00 -0.14 424.27 禾滩镇 231.83 1.18 0.73 0.73 0.00 0.00 0.45 232.28 中寨镇 190.04 1.12 2.67 2.67 0.00 0.00 -1.55 188.49 米贝苗族乡 220.59 1.08 1.07 1.06 0.01 0.0
30、0 0.01 220.60 合计 2780.63 32.33 30.38 25.94 2.11 2.33 1.95 2782.58 8(三)交通水利用地规模与布局调整根据新晃侗族自治县“十三五” 规划交通、水利 设施用地项目安排,十三五期间新晃侗族自治县旨在构成“三纵六横” 的一体化 县城交通网络,拉近乡镇与县城、县与市的距离,加强外界交流枢纽的构建。2015-2020 年,规划重点交通项目 19 个。其中:铁路项目 1 个,即铜仁大龙新晃城际铁路;高速公路项目 3 个,包括铜仁至天柱高速公路新晃段建设、沪昆高速新晃收费站搬迁及洞坪高速互通桥;其他改扩建或者新建的省道及其干线公路项目 14 个
31、,包括新建的铜仁至天柱高速与县城连接线、沪昆高速洞坪廖塘互通开通及洞坪至波洲公路、新晃寸口凉伞天柱(S263)公路、新晃 县 贵州省万山干线、新晃 鱼市至大龙田坪国道连接线及朝圣花海大道等,改扩建的 G320 新晃绕城线建设 工程、G242 新晃县城至平仑坳公路改建工程、G242 新晃方家屯至兴隆公路(改建)工程 项目、S341 新晃扶罗云溪至凳寨界牌公路改建工程、八江口温泉贵州省镇远干线、新晃禾滩至中寨县级公路工程(X064)、赶溪村-贵州大段公路及县到乡镇公路改造等;另外水运设施建设项目包括航道工程、渡改桥工程及港口工程等。选址已确定的项目,如沪昆高速新晃收费站搬迁、洞坪高速互通桥、G32
32、0 新晃绕城线建设工程、G242 新晃县城至平仑坳公路改建工程、 G242 新晃方家屯至兴隆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需新增用地 88.71 公顷。规划重点水利设施项目 25 个,包括中小型水库建设(包括青草坪水库、新晃县抗旱应急水源(唐家水库)建设项目、崇仁寨水库、板凳寨水库、龙兴水库、朝阳水库改扩建、大田水库改扩建等)、金元电站、满江电站、米贝电站、杉木塘电站、 长滩电站、新晃 县姑召水库备用水源建设工程、新晃县水质检测供水调度中心建设、湖南省沅水支流舞水新晃段重要河段治理工程、新晃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新晃县城市防洪堤工程、新晃县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新晃县农村供水提质增效工程、新晃
33、县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新晃县农村水电建设、新晃县泵站建设、新晃县重点区域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及重要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治理项目。已确定范围的水利设施用地,需新增用地 20.67 公顷。综上合计选址已确定的项目需新增交通水利用地 109.38 公顷。剩余规划期,全县已确定范围的新增交通水利用地需求 109.38 公顷,现行规划交通水利用地规模 1039.23 公顷,规划实施到 2014 年末还剩余 168.54 公顷,能满足本次规划修改的需求。考虑到其余暂时不能确定具体范围的交通水利项目,本次规划修改将这部分项目纳入交通和水利重点建设项目表,以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因此全县交通水利用地指标不作调整。修改后,全县交通水利用地规模保持不变。(四)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调整本次规划修改后,波洲镇等 10 个乡镇其他建设用地 80.91 公顷,较规划修改前减少 0.46 公顷。主要是由于新增建设占用导致其他建设用地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