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专线(备线)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 联系电话:0538-8281000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专线(备线)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编号:SDTASJ2018-0429-00采购人: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章)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日期:2018年5月项目名称: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专线(备线)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 联系电话:0538-8281000项目名称: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专线(备线)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
2、有限公司 2 联系电话:0538-8281000目 录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2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2.1 总则 .42.2 采购文件 .82.3 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112.4 供应商应当递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52.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以及地点 .152.6 评审、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废标 .162.7 纪律和监督 .222.8 质疑与投诉 .23第三章 评审办法 .253.1 初步评审 .263.2 谈判 .273.3 确定成交供应商 .273.4 价格扣除 .27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294.1 签订合同 .294.2 追加合同金额 .
3、294.3 质量与验收 .294.4 合同主要条款 .30第五章 提供服务的期限及地点 .335.1 交货期 .335.2 交货地点 .335.3 货物验收 .335.4 质量保证 .335.5 后续服务 .33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346.1 项目说明 .346.2 服务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34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347.1 报价部分 .367.2 商务部分 .417.3 技术部分 .59项目名称: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专线(备线)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 联系电话:0538-8281000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
4、公司泰安分公司: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委托,对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专线(备线)项目以单一来源的方式组织采购,特邀请你单位参加谈判。1、项目编号:SDTASJ2018-429-002、2、项目名称:泰安市住房公 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专线 (备线)项目3、项目内容: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专线(备线)4、预算控制价:7.9 万元。5、采购文件获取5.1 时间:自 2018 年 5 月 8 日起至 2018 年 5 月 10 日止,每天 8 时 30 分至 16 时30 分(节假日除外);5.2 地点: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3 地址:泰安市市
5、迎春西路 56 号三楼;5.4 方式:来人购买。购买时需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以上 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5.5 售价:每套人民币 300 元整,售后不退。6、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6.1 递交时间:2018 年 5 月 15 日 13 时 30 分起至 14 时 30 分止;6.2 截止时间:2018 年 5 月 15 日 14 时 30 分;6.3 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厅;6.4 地址:泰安市花园路 39 号。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
6、件不予接受。7、联系方式7.1 采购人: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泰安市岱道庵路项目名称: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专线(备线)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 联系电话:0538-8281000联系人:刘科长电话/传真:0538-62780677.2 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玄凯地址: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E-mail:电话/传真:0538-82810008、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 购网()。9、附件:采购文件电子版项目名称: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专线(备线)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
7、限公司 5 联系电话:0538-8281000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2.1 总则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指采购的服务来源渠道唯一、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以及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等原因,按照法定程序向单一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本采购文件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1.1 前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1 采购人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 采购代理机构 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 项目名称 泰
8、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专线(备线)项目4 项目内容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专线(备线)5 预算控制价 7.9万元6 供应商资格要求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 供应商须具有本次采购相应的经营的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7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开标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并将相应复印件制作在响应文件中,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交,其报价一律按无效标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 务登记证副本;(须提供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
9、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须提供原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须提供原件)4. 信用记录查询;(查询记录须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 购网()项目名称: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专线(备线)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 联系电话:0538-82810005. 近一年(2016年或2017年度)内财务状况(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 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
10、组织和自然人,没有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规定,中小微企业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不用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视为原件)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须提供原件)7. 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2018年1月-2018年3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视为原件)8. 近三个月(2018年1月-2018年3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11、;(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视为原件)9. 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注:以上资料是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届时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其投标无效。相关证件原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件。8 踏勘现场 不 组织,自行踏勘。9 提出采购文件答疑时间 2018年5月11日10时00分前。10采购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2018年5月11日16时00分。11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自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12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3 投标保证金1、
12、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 电汇等形式缴纳。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供应商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供应商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采购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4、收取人: 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泰安市岱岳支行6、账号:1604040109100017166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项目名称: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专线(备线)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 联系电话:0538-8281
13、000到账时间为准)8、联系电话:0538-843059714 报价范围 含税全包价,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 要求”1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不允 许。16 响应文件电子 版内容: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份数:1份;格式:PDF、DOC或XLS等;介质:U盘;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与与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17 响应文件装订 1、响应文件包含报价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2、响应文件为A4幅面,胶装成册,否则其报价无效。18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19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递交时间:2018年5月15日13时30分起至14时30分止截止时间
14、:2018年5月15日14时30分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厅。地址:泰安市花园路39号。20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21 评审时间、地点 评审时间:2018年5月15日14时30分;评审地点:泰安市花园路39号。22 采购小组 采购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 专家2人。23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15日内供货安装完毕。24 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 网址为信用中国(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对列入失信
15、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标时 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25 监督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项目名称: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专线(备线)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 联系电话:0538-828100026 服务期限 一年2.1.2当事人2.1.2.1 采
16、购人系指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1.2.2 供应商系指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并经财政部门核准后获得谈判资格的供应商。2.1.2.3 采购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2.1.2.4 成交供应商系指由采购小组经谈判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人员配置和服务满足要求且报价合理,并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2.1.2.5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1.3采购依据及原则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7、2.1.3.3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2.1.3.4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1.3.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1.3.6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2.1.3.7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2.1.4供应商相关要求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1.4.2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4.3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2.1.4.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 违约等不良行为;2.1.4.5采购文件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2.1.4.6符合其它
18、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2.1.5 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项目名称: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专线(备线)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 联系电话:0538-8281000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2.1.7 踏勘现场2.1.7.1采购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
19、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 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2.1.7.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 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2.1.7.3供应商经采购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 人原因外,供 应商应对踏勘 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2.1.8答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
20、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 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复,发给供应商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采购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采购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2.1.9 偏离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 数。2.1.10 其他条款2.1.10.1供应商成交后直至验收止,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 现上述情形,采 购人向财 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 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1.10.2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