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部门,你有什么权利强制公民捺手印演讲范文 执法部门,你有什么权利强制公民捺手印演讲近日笔者到某法院为伴侣代领案件执行款,在办完手续到出纳处领支票时,被要求在收条上签字并捺手印,笔者提出自己有文化会写字,在文书上签字即代表自己的意思表示,再捺手印是否多此一举?出纳说你不按手印,这钱断然不能给你,他拿出一份某中级法院有关发放案款的文件,上面赫然写着:申请执行人是自然人的,在领款时必需在收条上签字并捺手印。笔者虽不是法律专业科班出身,但通过自学取得了律师资格,平常也爱替人打个报不平。这次为了尽快领到钱,无奈只好极不情愿地捺了手印。回来以后查阅了一些法规、文件,越想越觉得心里堵得慌,有一些话不吐不快。查遍现行全部法律、行政法规,没有一部提及“手印”这个词,在规章、司法说明中,虽有提及,但也是作为签字的一种补充形式消失,没有一部规章、司法说明规定了必需按手印的情形。对自然人的签字、盖章或捺手印问题有规定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其次次会议通过,1999年3月15日)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纳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