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责任书 幼儿园校车平安责任书(家长) 甲方:_试验幼儿园 乙方:幼儿姓名:_ 家长姓名:_ 为保证幼儿人身平安,防止发生交通平安事故,明确双方责任,幼儿园与乘车幼儿家长签订如下交通平安责任书。 一、幼儿园、驾驶员和家庭都有对幼儿进行交通平安、文明乘车训练的责任,并引导幼儿遵守交通平安规章。 二、幼儿乘坐校车,在指定站点上下车,由父母(或监护人必需满18周岁)接送幼儿。 三、等车时要求您和您的孩子在指定地点等候,要自觉维护等车秩序,排队等候不要拥挤,不追赶打闹,校车来时不要追着校车跑。 四、家长接幼儿下车后不要急于从车前或车后横穿道路,应走离车辆前后20米以上,再选择适当机会平安过公路。 五、家长尽量按时接送孩子,为保证孩子平安,不允许孩子独自回家。如未能按时接送、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车均要提前电话告知接送老师。 六、早间自站点上校车后到幼儿园;下午自上校车后到指定站点下车,平安训练、检查由园方负责;幼儿早间上车之前和下午放学回家下车以后的平安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