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62020 年)2017 年 6 月 2 目 录前 言 5第一章 农田建设成效及现状分析 6一、耕地现状 6二、 “十二五” 期间农 田建设成效 8三、农男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0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 11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3一、指导思想 13二、基本原则 13第三章 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 16一、建设总目 3 标 16二、建设标准 16三、建设内容 17第四章 区域布局与建设任务 20一、区域布局与建设重点 20二、示范县建设 21三、建设任务安排 21第五章 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 24一、提高建设质量,规范项目监管 24二、建立标准体系
2、,统一验收要求 25三、明确管护责任,强化后续管护 26第六章 环境评析 29一、经济环境评析 29 4 二、社会环境评析 29三、生态环境评析 30第七章 保障措施 33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33二、科学规划统筹兼顾 35三、完善项目管理机制 36四、切实加大投入力度 36五、强化考核激励机制 38六、建立技术支撑体系 40 5 前 言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占优补优” 要求,统筹安排高 标准农田建设活 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14)、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6-2
3、020 年)、 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漳州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 年)和漳州市“十三五” 现 代农业发 展规划及有关规 定,编制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6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在总结近年来漳州市农田基本建设情况的基础上,提出“ 十三五 ”期间全市高 标准农田建设 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分县区分部门建设任务,提出加强工程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的机制和措施,明确资金筹集的原则和渠道,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评析,提出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有利于提升农田基
4、础设施水平,实现农业现代化;有利于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农业科技应用水平;有利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业比较效益,促进农民增收。规划是漳州市“十三五 ”期间开展高标 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基本依据。规划期限为 2016-2020 年,规划基准年为 2015 年,规划水平年为 2020 年。 6 第一章 农田建设成效及现状分析一、耕地现状(一)耕地数量与质量状况漳州市地处“闽南金山角 ”地区,素有“鱼米花果之乡”的称号。漳州平原是福建省最大的平原,同时也是国家外向型农业示范区。2015 年全市基本农田面积 255.21 万亩,耕地面积为 269.11万亩,其中水田面积为 214.67 万亩,水浇地面积
5、占 17.60 万亩,旱地面积为 36.84 万亩。根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与年度更新成果,全市耕地平均自然等别为 6.29 等,等别分布如图 1 所示,优等地和高等地面积共 244.75 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 90.95%;中等地面积 24.36 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 9.05%,无差等地,耕地质量较高。图 1 漳州市耕地质量自然等别 7 2015 年,全市粮食种植面积 169.69 万亩,粮食总产量 69.15万吨,粮食平均亩产 407.51 公斤,比福建省平均亩产高 36.51 公斤,比全国平均高 54.51 公斤。新增和改善机耕面积 166248.39亩,新增和改善农田防涝面积 11684
6、4.26 亩,新增和改善节水灌溉面积 77876 亩,农田防护面积 252822.88 亩,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69738.38 亩。(二)农田水利建设情况漳州市持续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提高灌排工程输水效率,提高泵站工程完好率、设备完好率和运行效率。以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县建设为平台,加大农田灌溉节水减排实施力度,实施“五小”农田水利工程和高效节水灌溉。推进山地灌溉工程建设,解决易旱山地、农田的灌溉问题。十二五期间,全市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 0.535,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 2.6 万亩,恢复灌溉面积 10.19 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 24.79
7、 万亩。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 0.56 万千瓦,新建改造各级灌、排(渠)管道 24172.58 公里,新建改造(维修)各类机井、塘堰等水利工程 134 座,新建和改造(维修)各类灌排泵站 7 个。2011-2014 年 10 月底,推进 6 批 8 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其中第 1-3 批 3 个县全面完成),完成漳浦县浦东、云霄县向东、诏安县亚湖 3 个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1 个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第 6 批 4 个初级水利化县建设(龙文区、诏安县、平和 8 县、华安县)和长泰县、南靖县 2 个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县建设。二、 “十二五”期间农田建设成效漳州市高度重视农田建设工
8、作,不断加大投入,通过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土壤改良培肥、农机装备配套等方式,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夯实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 “十二五” 期间漳州市共竣工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01 个,建设总规模 39.64 万亩,其中建成高标准农田 36.24 万亩,包含国土部门建成 102 个项目,面积 17.61 万亩;财政(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建成 64 个项目,面积 15.40 万亩;农业部门建成 15 个项目,面积 1.83 万亩;农发项目 5 个,面积 7230 亩;水利部门建成 15 个项目,面积 6790 亩。共计投入资金 8.17 亿元,其中包括中央投资 0.42 亿元、地方投入 7.74
9、 亿元、社会投资 118 万元,单位面积投资标准达 2075.06元/亩。通过工程建设 ,项目区田、水、渠、林、路得到综合治理,农田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耕地抗拒自然灾害能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粮食产量实现连续增长,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奠定良好基础。(一)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十二五” 期 间高标准 农田建设新增耕地 33688.63 亩,完成土地平整面积 202518.64 亩,田间道 980.46 公里、生产路13021.55 公里、灌排渠道 25157.17 公里、农用桥 288 座、涵(含渡槽、倒虹吸)2440 座、机井塘堰等水源工程 188 座、水闸 982 9 座
10、、泵站 43 座。极大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农业基础地位得到巩固,农业生产成本得到降低,规模效益普遍提高。项目建设后,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平均田间道路通达度达 69.75%,新增和改善机耕面积 166247.89 亩。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促进了项目区农业规模化经营,土地流转面积 15399.78 亩,规模化经营面积21811.44 亩。(二)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十二五” 期 间,漳州市 农业科技应用步伐加快,通 过推广良种良法、高产创建、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深耕深松、旱作节水、农林病虫害统防统治等一批稳产高产防灾减灾实用技术,耕地质量得
11、到提升,促进了粮食的连续稳产高产。粮食平均亩产水平达到 407.51 公斤,共新增耕地 33688.63 亩,新增粮食产能 4.9907 万吨,提升了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三)增加农民收入截止 2015 年,漳州市农业产值达到 351.54 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3896 元,实现土地流转面积 11403 亩,项目区受益总人数 75305 人,农民人均新增农业年纯收入 1175.765 元,农民新增土地租金收入 350 元/亩(福建省 237 元/亩),高于福建省平均水平。土地流转释放了农业劳动力,农民参与工程施工收入 527万元,农民务工收入 1399 万元,土地整治对农民年收入的平均贡献
12、率 24.3%, 10 (四)提高农民满意度通过由村委会发放的调查问卷得知,93.89%的农户对工程建设质量表示满意,97.87%的农户对村集体组织推进土地整治建设质量表示满意,有 91.1%的农民生活便利程度提高,农民总体满意程度达 93.99%,以上指标均高于福建省平均水平。同时通过对水土流失及沙地的治理,大大提升了农田防护能力,改善了农田生态环境。三、农田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经过多年来的努力,漳州市农田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但从整体上看,农田建设还处于中低水平整治阶段,工程建设还没有形成大规模整体推进的格局,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目前农田质量及建设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耕地质量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按照耕地占补平衡的要求,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均要求严格遵守“ 占一 补一、先 补后占” 的原则,而当前 项目区配套设施建设和土壤改良投入不足,地力培育跟不上,新增耕地质量有待提高。同时耕地质量评价体系尚处于不断完善中,需要进一步完善对耕地质量的动态监测平台。(二)农田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尚未完善农田公共基础设施缺乏后续管护机制,一些水利渠系、梯田、机耕路等农田基础设施损毁严重,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 问题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