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一、涉案的基本领实、判决结果及目前状况本案的被告是一位没有特地的固定工作,以在自己的住处利用星期天办英语辅导班猎取收入的老师,已经离婚。因前妻与儿子在新加坡因生活遇到困难,急需用钱向一个体业主原告借钱。原告没有借给,提出购买被告房屋。被告情急之下表示同意,双方商定价款29万元,3月11日原告向被告交付房款10万元,被告书写了“收到房款10万元“的收条。2021年3月12日由原告供应,双方签订了建设部印制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制式合同一份。契约商定原告购买被告私产房(处于抵押中)一处,面积150平方米,总价款29万元。契约上定金一栏由原告填写“壹拾万元“,契约还商定房款于4月21日前分两期付清,被告于4月21日交房。契约中违约责任条款商定,“乙方(注:买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定金。甲方(注:卖方)中途悔约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如拖延履行,“违约方每日赔偿对方总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契约第九项为:“契约由双方签章并经房产买卖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3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