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篇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关于赐予xx同志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晋四建人字2021108号 六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xx同志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xx,男, 1983年6月诞生,汉族,山西省朔州市人,文化程度大专,毕业于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工民建专业,2021年8月参与工作,原六分公司员工。 主要错误事实:该同志自2021年9月至今,无正值理由,长期不上班,分公司曾多次联系本人,集团公司于 2021年6月30日在山西日报登报通知,但该同志既不回单位上班,也不回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和缴纳保险。累计旷工达240天。 鉴于xx同志上述错误事实,为严厉?企业劳动纪律,训练广阔员工引以为戒,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项之规定,经公司讨论,赐予xx同志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二九年八月二十日 篇二: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书 样本1:违纪解除合同 泰安市公司 泰字2021号 关于与同志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姓名,性别,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