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大庆市劳教所迁建工程弱电工程施工项目编号:SG0500G10081招 标 人: 指挥部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招 标 中 心: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 期: 2010 年 07 月 29 日- 2 -招 标 文 件项 目 编 号 :SG0500G10081 项 目 名 称 : 工程 招 标 中 心: 编 制 人 : (签字或盖章) 审 核 人 : (签字或盖章) 审 定 人 :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2010 年 07 月 29 日 - 3 -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
2、第五章 施工图纸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八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九章 资格审查文件- 4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目 录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五)开标(六)评标(七)合同的授予- 5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1 1.1 工程名称 大庆市劳教所迁建工程弱电工程2 1.1 建设地点 大庆市庆新三村北部,G015 国道西侧3 1.1 建设规模包括综合楼、习艺楼、学员食堂、团聚室、礼堂、办公楼、护卫队、干警食堂的综合布线、视频监控、有线电视、UPS 电源、广播、门
3、禁、监控、灯光、音响及劳教所弱电管线外网、室外周界监控、广播、监区大门等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5 1.1 质量标准 合格6 1.1 计划投资招标控制价 计划投资:726.97 万元招标控制价:690.62 万元7 2.1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8 2.2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0 年 8 月 12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1 年 1 月 30 日9 2.3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10 3.1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11 4.1投标人资质等级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要求1. 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 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 二级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
4、安全生产考核证;12 4.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13 4.6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大庆建设网(http:/jsj.daqing.g 14 5.1 踏勘现场时间:从招标文件网上发出后至开标截止之日地点:见前附表 1.1 条15 8.1 投标答疑投标人质疑期限:于 2010 年 8 月 2 日 24 时答疑截止招标人澄清或修补、答疑期限:于 2010 年 8 月 3 日 24 时答疑截止在大庆建设网(http:/ 6 -16 13.1 工程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17 15. 投标有效期 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8 16. 投标担保金额14 万元外
5、埠进庆的投标企业必须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银行保函、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担保;大庆本地投标企业可采用银行保函或交纳履约保证金现金两种方式。19 19. 投标文件份数资格标部分 1 份正本,4 份副本商务标部分 1 份正本,4 份副本,电子标书 1 份正本,1 份副本技术标部分 1 份正本,4 份副本,电子标书 1 份正本,1 份副本20 2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大庆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大厅截止时间: 2010 年 8 月 5 日 14 时 00 分21 21.4 招标文件收费 无22 24.1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时间: 2010 年 8 月 5 日 14 时 0
6、0 分地点: 大庆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大厅23 33. 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4 39.履约担保金额(形式)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的差额,且不低于中标价 10%的履约保证金投标单位确定为预中标人后,必须在六个工作日内以缴纳履约保证金外埠进庆的投标企业必须以现金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不接受银行保函、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担保;大庆本地投标企业可采用银行保函或交纳履约保证金现金两种方式。 25 17.1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予考虑26 其他约定1、 按照黑建造价20095 号文件要求将检验试验费调整到一般措施费项下,标准为定额人工费的 4%,检验试验费为不可竞争费用,不足额计取的,按废标处理。
7、2、4.3.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项目管理机构中建造师(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不得在在建的其他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中任职,否则废标,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予返还。- 7 -3、拟投标承揽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必须作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否则投标企业的投标文件不需接受,按废标处理。4、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文件组建项目部进行施工。对于施工项目部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与投标时不符,或不到岗、严重缺岗的,其相当于投标保证金额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与投标时不符,或不到岗、严重缺岗的,每发现一人,其相当于投标保证金额度的履约保证金 2
8、0%不予退还。5、项目部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原则上不得变更。对于确需变更且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项目部和监理部人员管理的通知 (庆建发20099 号)规定的,中标施工单位应及时按照规定办理手续,更换的人员应当是本单位人员,且在更换时不能在其它工程项目负责管理,资格等级不得低于原人员资格等级。建设单位可以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中标施工单位变更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时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6、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只推荐唯一中标候选人,若预中标人因故取消中标资格或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则项目当重新招标。7、外埠建筑业企业自行办理进庆准入
9、投标或备案手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6 条8、本工程附件所提设备、材料应参考网上公布的评审中心审定价格,必须达到使用单位所推荐几个品牌的档次标准。投标人报价低于参考价格,招标人视其为让利,中标后采购时选购的材料必须达到使用单位推荐品牌的档次标准,投标人低报价造成材料无法达到标准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进场,并有权动用履约保证金保证其材料达到推荐品牌档次。9、相关工程规范和技术要求见附件。- 8 -二、投 标 须 知(一)总 则1、工程说明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第 6 项; 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
10、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7 项。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8 项。2.3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编码对照表。3、资金来源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4、合格的投标人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4.3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4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后审- 9 -资料。4.3.2 投标人在投标文
11、件的项目管理机构中建造师(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不得在在建的其他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中任职,否则废标,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予返还。44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第 4.1、4.2 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4.4.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效力。4.4.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4.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
12、投标将被拒绝。4.4.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4.5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代表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代表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4.4.6 联合体的代表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4.4.7 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投标人”一词也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4.5 本招标工程项目发放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详见前附表第 13 项。4.6 当第一名预中标人为外埠建筑业企业时,该企业要立即到市建设局市场办领取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庆登记备案表和
13、申请办理跨区备案手续,并要求该企业必须在- 10 -预中标公示期起六个工作日内履行完跨区备案程序,否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扣除投标保证金,取消其一年在大庆市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根据大庆市人民政府文件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庆政发200832 号)精神,投标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与投标外埠建筑业企业办理进庆准入投标或备案手续如下:外埠建筑业企业申请办理进庆准入投标或备案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 A4纸复印件各一套):1、黑龙江省建设厅开具的外埠建筑业企业(施工、监理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
14、省内企业和专业分包施工企业可持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介绍信) ;2、企业“五证”副本,即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地税)副本;3、项目经理部(或监理部)管理人员及其应具备的有效证件;4、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5、企业所在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开具时间不超过 30 天)企业近三年施工或监理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证明和无安全事故证明;未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分包单位工程款证明;建筑市场无违法违规行为证明(包括“建设部第 159 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全部内容) 。6、准入投标企业提供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 ;中标备案企业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公告7、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资金信誉证明(开具时间不超过 30 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