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艺术学院本科学生德育素质评价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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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浙江工业大学艺术学院本科学生德育素质评价办法(2017 年 5 月修订版)一、德育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对学生在思想政治品德、组织纪律观念、诚信责任意识等方面的日常行为表现进行评价。主要包括学生在思想政治、团结协作、遵章守纪、服务奉献、阳光心态、履行责任、诚实守信、文明礼仪等方面的日常行为表现。二、德育素质评价办法德育素质评价通过“评议”和“记实”两种方式实施。“评议”为学年结束后进行的定性评价,“记实”为贯穿全学年的量化评价。学生德育素质分基本评定分 D1(满分 64 分)记实加减分 D2(满分 36 分)(一)学生德育素质基本评定分 D1(满分 64 分)学生德育素质基本评定分(D1) ,由学生

2、个人自我评价,班级成员互评,班主任、辅导员和班委评价三部分构成,分别占 20%、20%、60%。评价内容如下表:学生德育素质基本评定积分 D1(满分 64 分)评分标准评 价 得 分基 本 内 容 A B C D政治思想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社会公德,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思想政治教育主题活动。7.2-8 6.0-7.1 4.8-6.0 4.8团结协作具有主人翁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责任感、荣誉感和纪律性,以学校、学院和班集体的利益为重,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为集体的发展做出贡献。 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同学关系融洽。7.2-8 6.0

3、-7.1 4.8-6.0 4.8遵章守纪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上课出勤、寝室规章、实验室安全、日常行为等校纪校规遵守情况) 。7.2-8 6.0-7.1 4.8-6.0 4.8服务奉献有社会责任感,愿意为社会公共事业贡献力量,积极组织并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无偿献血等;乐于助人,服务同学、帮助他人。7.2-8 6.0-7.1 4.8-6.0 4.8阳光心态拥有健康和谐、平衡愉快、积极向上、包容他人的心情、心境和心态。有良好的适应能力、心理协调能力、抗挫折能力和自我认知能力。7.2-8 6.0-7.1 4.8-6.0 4.8履行责任有履行各种义务的

4、自律意识和人格素质;自觉、认真地履行各项义务和职责(寝室公约、个人卫生,党员责任、学生干部责任等) 。7.2-8 6.0-7.1 4.8-6.0 4.8诚实守信 以诚待人、言必信、行必果,做到学术诚信、考试诚信,交费诚信,借贷诚信,交往诚信等。 7.2-8 6.0-7.1 4.8-6.0 4.8文明礼仪 尊敬师长,尊重同学,举止大方,待人热情,说话文明。 7.2-8 6.0-7.1 4.8-6.0 4.8注:每项“A”等评分比例应小于等于 10%(二)学生德育素质记实加减分 D2(满分 36 分)1班级评定等级分(满分 12 分)参照艺术学院集体荣誉称号评比细则(2016.9) 中“基础分”部

5、分进行评比,同一年级内前 30%为 A 等,后 20%为 C 等,其余 50%为 B 等。2寝室记实分(满分 12 分)寝室记实分寝室日常考核基本分+加减分寝室日常考核基本分寝室日常考核基本分=学年“每周公寓检查结果”平均分10%注:“每周公寓检查结果” 平均分为学校后勤部门和学院公寓自治委员会打分的平均分“文明寝室”创建活动加分“文明寝室”创建获奖等级 加分校级 3院级 2 寝室行为表现与卫生状况加减分通报情况 加减分所在班级评定等级 A B C加分 12 10 8寝室或个人表扬 0.5/次寝室或个人违纪0.5/次(至寝室记实分扣完为止)注:校外住宿人员寝室记实分为班级平均分。3履行责任、服

6、务奉献记实分(满分 12 分)(1)经校、院公开选拔,代表学校、学院参加校级(含)以上各类运动、竞赛、表演等活动,加 1 分/次;参与学校、学院及以上重要活动,经学院认定,加1 分/次。(2)参加志愿者服务当学年工时达到 10 工时,加 1.0 分;达到 20 工时,加 3.0分,超过 20 工时每增加 1 工时,加 0.1 分。参加国家级志愿服务活动叠加 1.0 分/项,参加省、市级志愿服务活动叠加 0.5 分/项。志愿服务加分上限为 5 分。(3)学生干部考核等级 A 级、B 级,分别获德育分 3 分、2 分。(4)学生拾金不昧、好人好事等行为经社会认可,经校级及以上组织认定加 4.0分/

7、项,经学院团委认定加 2.0 分/次。见义勇为、好人好事等行为若面向全院同学号召学习,则加 6.0 分/次,面向全校同学号召学习,加 10.0 分/次。4遵章守纪加减分类型 名称 加减分值留校查看 -60记过 -40严重警告 -20违纪处分警告 -10校级 -1通报批评 院级 -0.5校级 +1通报表扬 院级 +0.5注:“违纪处分”指学生受到学校的纪律处分。校级通报表扬或通报批评以校学生工作部(处) 、教务处、校团委等校级职能部门通报为准;院级通报表扬或通报批评以学院团委通报为准。通报表扬当学年限加 3 次,通报批评减分下不设限。同一事件通报表扬或批评不重复计算。三、德育素质评价结果的确定德

8、育素质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其中,德育素质分大于等于 80 分,评价等级为优秀;低于 80 分且超过 70 分(含)的,评价等级为良好;低于 70 分且超过 60 分(含)的,评价等级为合格;小于 60 分的,评价等级为不合格。凡当学年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德育评价等级不能评定为优秀;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德育评价等级评定为不合格。四、德育素质评价的组织实施1学生德育素质评价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成立由班主任任组长,班长、团支书及 3-5 名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德育素质评议小组,在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2德育素质评价在每学年结束后进行,基本评定

9、由学生个人自我评价、班级成员互评、班主任和班委评价组成,其中班级召开班级德育素质评价互评会,参会人数不低于班级人数的 80%。3班级德育素质评议小组结合班级同学提交的个人德育实践材料,进行记实评议。4班级德育素质评议小组按照德育素质计分办法,计算班级同学德育素质分,并确定评价等级。学生德育素质评价结果经班级内公示后,由班主任签字报学院审核。五、具体要求及结果运用1评价过程要求透明公开,评价结果力求客观公正。2德育评价成绩将作为学生评奖评优和党员发展的基本依据。评选各类校级单项奖学金,要求德育素质评价等级为合格及以上;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类荣誉称号以及党员发展,要求德育素质评价等级必须为优

10、秀。六、附则1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生效,自 2015 级学生起实施。2. 本办法如与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冲突,以上级相关文件为准。3本办法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学生德育素质基本评定表专业班级:_ 学号:_ 姓名:_评 价 得 分基 本 内 容自我评价班级成员互评班主任、班委评价政治思想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社会公德,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思想政治教育主题活动。团结协作具有主人翁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责任感、荣誉感和纪律性,以学校、学院和班集体的利益为重,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为集体的发展做出贡献。 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同学关系

11、融洽。遵章守纪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上课出勤、寝室规章、实验室安全、日常行为等校纪校规遵守情况) 。服务奉献有社会责任感,愿意为社会公共事业贡献力量,积极组织并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无偿献血等;乐于助人,服务同学、帮助他人。阳光心态拥有健康和谐、平衡愉快、积极向上、包容他人的心情、心境和心态。有良好的适应能力、心理协调能力、抗挫折能力和自我认知能力。履行责任有履行各种义务的自律意识和人格素质;自觉、认真地履行各项义务和职责(寝室公约、个人卫生,党员责任、学生干部责任等) 。诚实守信 以诚待人、言必信、行必果,做到学术诚信、考试诚信,交费诚信,借贷诚信,交往诚信等。文明礼仪 尊敬师长,尊重同学,举止大方,待人热情,说话文明。小计:总分:注:1、评价得分,A: 7.2-8.0;B:6.0-7.1;C:4.8-6.0;D:4.8。2、每项“A”等评分比例应小于等于 10%。2、满分 64 分,总分=自我评价20%+班级成员互评20%+班主任、辅导员及班委评价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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