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三名工程”项目年度考核实施方案浙江省教育评估院2018 年 5 月 22 日1目录1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 “三名工程”项目年度考核实施方案根据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三五” 发展规划 (浙教职成2016134 号) 、 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浙财教2011376 号) 、 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浙教办职成201682 号)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省级教育检查评比表彰事项总清单及 2018 年省级教育检查评比表彰事项目录的通知 (浙教办法201840 号)等文件规定,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三五” “三名工程(具体包括名
2、校、品牌专业、优特专业、名师工作室、大师工作室) ”需强化考核督查,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受浙江省教育厅委托,浙江省教育评估院将组织开展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 “三名工程”立项项目学校年度考核检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的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任务,推动完成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各项目标。年度考核坚持成果导向,聚焦建设过程,强调全员参与,突出品牌建设,今年年度检查重点检查任务书审定后一年的项目建设情况。通过开展
3、年度考核,全面检查项目学校落实项目建设方案和项目申报书的执行情况,了解建设经费到位及使用等情况,指导项目2学校做好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和成果提炼,促进一批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的建设,加强项目学校交流学习,督促项目学校在创建过程中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二、检查内容(一)项目建设工作机制和组织、举措学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相关管理制度、建设工作机制、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机制、建设保障机制,及相关制度机制的落实情况。(二)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浙江省财政投入、主办单位投入和其他投入资金的到位情况、使用情况。学校制定的相关经费使用和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三)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按照项目建设方案推进各项项目
4、建设任务,落实建设内容,达成部分预期目标,完成部分验收要点,做到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四)项目建设阶段性代表成果及建设增量水平以创新改革、特色办学为主旋律,在项目建设期间获得的阶段性重大代表成果或实现新的突破,代表性成果能很好地体现项目在全国或全省中等职业教育一流的影响力和特色发展水平。建设增量水平是在各个方面取得与“三名工程”相关项目建设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各方面高水平增量成果。三、组织领导在浙江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浙江省教育评估院职成教评估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年度的有关工作。组建由职教管理专家、财务专家、职业院校专家等组成的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三名工程”年3度考核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 )
5、 ,开展检查工作,出具检查意见。四、实施步骤年度考核工作主要分为学校自评、同行专家互评及省外专家材料评审、实地检查等环节,首批三名工程项目年度考核时间为每年的 6 月份,第二批年度考核时间为每年 12 月份。名校建设项目每校均进行实地检查;名师和名专业建设项目首先进行项目同行专家互评及省外专家材料评审,在此基础上完成各建设项目任务书工作量及难度的评分及排序,然后再有针对性地抽取部分建设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具体步骤安排如下:(一)学校自评及材料准备各项目学校在做好自评的基础上认真填写项目学校年度项目建设及经费使用情况一览表 (附件 5),并撰写项目总结报告(撰写提纲见附件 6) ,总结报告内容主要
6、包括: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工作机制和组织、举措) 、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建设阶段性代表成果及建设增量水平,以及专项资金预算到位情况、执行情况和使用效果、存在的问题等。材料 5 和材料 6 用 A4 纸双面打印,材料5 一式 2 份,材料 6 一式 7 份报送至我院职成教评估所,同时将材料电子稿发至工作人员邮箱。各项目材料应在上报前在本校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十天,公示中需注明对学校自评报告有不同意见者可以联系省教育评估院工作人员(联系人为:王珊 0571-88008565,13958096926,电子邮箱:) 。(二)同行专家互评及省外专家材料评审4教育评估院通过各评建协作会组织同行
7、专家进行互评,同行专家先对各项目的任务书难度、工作量进行分等,再对年度内各项目的建设工作量及建设成果进行相互评价及交流,在此基础上教育评估院再组织省外专家对项目学校提交材料进行全面审阅,综合两次评审情况教育评估院再行确定实地检查的具体名专业和名师项目。(三)实地检查对首批立项名校及部分通过专家评审认为需要实地检查的名师、大师工作室及名专业、特色专业进行实地核查。实地核查主要查看建设工作机制和组织、举措的实效性及运行情况;项目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及其建设活动、物化成果;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和经费到位及执行情况;项目建设阶段性代表成果及建设增量水平的实物及证明材料。(四)综合评议及结果认定综合同行评价、材
8、料评审、实地检查结果经得分统计和专家讨论确定各个项目的最终得分和排序,结果报教育厅进行认定。中期检查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通过检查且得分排序为前 20%的为优秀,前 50%的为良好,其它为合格,不通过的项目(得分在 70分以下)如可能通过整改达到验收要求的实施限期督查整改,限期整改后再行确认,其它不通过项目立即终止建设资格。五、今年年度考核时间安排首批项目单位:2018 年 6 月 20 号至 7 月 20 号。第二批项目单位:2018 年 12 月 10 号至 2019 年 1 月 10 号。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联 系 人:王向东 0571-880085645王 珊 0571-88008
9、565,13958096926通信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 321 号教育大厦浙江省教育评估院 503 室,邮编:310014电子邮箱:1附件:1. 浙江省中职名校建设项目省级检查验收评估细则2. 浙江省中职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省级检查验收评估细则3. 浙江省中职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省级检查验收评估细则4. 浙江省中职名牌专业/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省级检查验收评估细则5. 项目学校年度考核检查项目建设及经费使用情况一览表6. 项目学校年度考核检查总结报告撰写提纲7. “中职教育名校名师名专业建设工程”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办法8. 名校省补经费清单9. 名专业省补经费清单10. 宁波市职业教育“工匠
10、精神”培育提升工程专项资金分配2附件 1浙 江 省 中 职 名 校 建 设 项 目 省 级 检 查 验 收 评 估 细 则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估标准第一年年度检查赋分第二年年度检查赋分终期检查赋分 得分 说明1.1 基本任务 各年度项目建设目标实现,主要项目验收要点完成,且完成质量高。 30 25 20 1.2 专业发展任务各年度项目建设目标实现,主要项目验收要点完成,且完成质量高(第一批名校无此项建设任务)。 1.3 自定特色创新任务 各年度项目建设目标实现,主要项目验收要点完成,且完成质量高。15 10 51.名校项目任务书任务完成情况1.4 年度任务书难度及工作量 年度所完成工作的难度
11、及工作量大小。 5 5 5 “任务”指任务书中计划当年完成的工作任务,若上一年度未完成的累积计入下一年任务。2.1 项目建设规划建设目标明确;定位准确;建设思路清晰;项目建设纳入学校整体工作部署,能有序推进。 5 0 0 2.项目建设规划及组织2.2 组织情况 项目建设的制度完善,相关机制健全;采取的举措有力,责任落实到位;项目建设过程考核检查严格细致。 5 0 0 3.1 经费投入情况专项资金及配套经费已按时、足额到位(第一次检查需要按计划到位80%以上,没有按时、足额到位的需主管部门书面说明情况及后继经费筹措措施)。10 10 10 3.经费到位及制度建设、管理等情况 3.2 经费支出与管
12、理各项目建设资金分配合理,总建设经费在 1500 万元以内的学校校用于购买硬件设备的资金不超过 65%,总建设经费超过 1500 万元的学校用于购买硬件设备的资金不超过 70%,资金支出能基本按设计要求;项目资金管理规范,30 万以上投入的单个项目论证充分,资金投入绩效高,基本符合建设资金管理指导意见中的相关指导意见。10 10 10 3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估标准第一年年度检查赋分第二年年度检查赋分终期检查赋分 得分 说明4.1 项目建设阶段代表成果及学校工作重大创新代表性成果和重大创新指最能体现名校亮点和特色的标志性成果和创新。具体包括通过学校的工作创新已形成或已实施的,在全国或全省范围内
13、有影响的工作机制或制度或重要的典型成就或区域性实践成果;或其它方面具有重大影响性的成果(各校提供的标志性成果或创新不多于 3 项)。10 15 20 4.建设成果与成效(突出体现学校名之所在及专业发展水平) 4.2 学校基础能力发展水平 1.校园文化。学校形成了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校园文化鲜明,有职业学校特有的育人气息与文化传承,能达到文化化人的目的。2.管理机制。已依法制订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学校章程,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并实现有效治理,能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科学发展;信息化管理平台与体系健全,信息化管理水平高。3.办学条件。地方政府经费保障有力,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高于当地普通高中并高于省定标准,省级以上项目得到地方专项支持;校园面积、实训场地、设施设备、图书馆、数字化校园等基础设施符合省现代化职业学校标准;校园环境整洁优美、功能齐全、安全有序、节能环保。4.基础能力高水平建设增量情况。(考虑到原有水平)。2 5 7 首次检查主要看各项内容的增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