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墙抹灰合同内外墙抹灰合同篇一:内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合同 内外墙抹灰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台州市本地区有关规定及我公司具体状况遵循公平、自愿、公正和诚恳的原则,结合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内容,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协商全都,签定此合同。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临海监狱民警办公综合楼 2、结构形式:框架八层局部九层 3、建筑面积:约12021m2 二、承包范围及内容 1、承包范围:通过双方协商,甲方拟将该工程全部内外墙抹灰工程(外墙含保温抹灰)分包给乙方。 2、承包方式:包工(施工用具除升降机由甲方供应外,其余工具、用具由乙方自行解决包括室内工作三级电箱和照明器具) 三、工作内容: 1、室内墙柱面抹灰、门窗护角;室外墙柱面的砂浆抹灰和保温抹灰。(外墙含线条抹灰、天沟抹灰)楼梯间墙、天棚、电梯井道及管道井等除主体结构施工以外的一切抹灰施工内容。(含内外墙钉铁丝网) 2、自身施工作业面、材料堆放地及堆放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