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关于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条据书信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结合本市具体状况,制定本细则。下面是我为您细心整理的有关20xx年最新上海市房产税实施细则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20xx最新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其次条 房产税在下列地区征收: 一、城市按市行政区域(含郊区)的区域范围; 二、县城按县城镇行政区域(含镇郊)的区域范围; 三、建制镇按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范围,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四、工矿区指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非农业人口达二千人以上,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工矿区。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税务局批准。 第三条 房产税由产权全部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全部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属于全民全部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用法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全部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用法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