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需知-条据书信 全国一般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是应届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毕业生就业必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由学院、学校盖章,纳入正式就业方案,打印报到证。 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用人单位、学院、学校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每份内容相同,签字盖章后由用人单位保存一份、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学校保存一份。就业协议书须经所在院系盖章和学校盖章后,方能纳入正式就业方案,因此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应尽快在规定期限内返回学校进行盖章。 学校依据正式上报的就业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打印全国一般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并寄发给毕业生。毕业生凭报到证到就业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凭报到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收的具体手续。毕业生持有报到证而不按时到单位报到,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就业协议书的具体填写要求: 1、本协议书由训练部统一印发,每份都有对应的编号,一式三份,一人一号,遗失不补,复印无效,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