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平安责任书-条据书信 平安责任书(一) 为仔细贯彻执行宾馆总办对平安工作预防为主、保证平安、优质服务的指导方针,切实加强对平安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管理条例市旅店业治安管理责任书,增加宾馆各部门的平安意识,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保证宾馆各部门顺当完成对客人的服务,宾馆特与各岗位负责人签订平安工作责任书。 第一章 总则 一、平安保卫工作要紧紧围绕宾馆总办的总体平安工作目标、规划来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能顺当完成。宾馆总办在业务上实施领导,各岗位负责人就具体的工作实施领导、组织、管理。 二、大事(故)等级区分: 1、一般大事(故):发生火灾造成的损失在0元以上1000元以内的且影响宾馆正常运作的;因负责人监督管理不力,造成客人对宾馆重大投诉的(旅游局投诉);宾馆物品损坏、丢失、泄漏宾馆机密的损失在0元以上1000元以内的; 2、较大大事(故):发生火灾造成的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的且影响较坏的;因负责人监督管理不力,发生客人或员工轻伤,给宾馆造成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