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档案管理细则-条据书信 通过对档案管理效果评估体系的建设,有效地健全和完善档案管理的反馈机制,科学地总结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阅历和教训,全面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下文是部门档案管理细则,欢迎阅读! 部门档案管理细则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中医药科学技术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医药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档案局、国家科委、建设部颁布的科学技术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方法的规定,结合中医药工作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其次条本细则适用于县团级以上(含县团级)独立的中医药科技事业单位。 其次章申报、考核与审批 第三条中医药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分为:国家一级、国家二级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级(以下简称局级)。国家一级、二级按国家档案局制定的(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国家标准及考核内容进行考评,局级按中医药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局级标准及考核内容进行考评。 第四条中医药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目标管理申报工作,实行自愿申报、分级考评、审批的方法。 第五条各申报单位在根据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