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借用协议书-条据书信 甲方: 乙方: 为了鼓舞乙方的工作主动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双方就配车嘉奖事项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甲方确认乙方符合甲方规定的销售人员配车嘉奖政策,将以下车辆供应给乙方无偿用法,期限3年(自车辆实际交付之日起计):车辆商标/型号 ,生产厂商 ,车辆牌照号码 ,车架号 . 二. 乙方情愿在享受购车贷款时与甲方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并接受甲方对其工作绩效的考核评估及管理。 三. 就车辆用法/嘉奖/转让等事项,双方同意根据下述条款执行: 1. 若乙方累计2年完成销售回款指标1200万元,甲方同意将已配车辆产权嘉奖给乙方,将车辆过户给乙方(车辆过户费用由乙方担当,以下同); 2. 车辆无偿用法期满后,乙方若未能符合上一条款要求的,则双方同意根据车辆的市场评估价格转让并过户给乙方。 3. 若乙方未满服务期限因个人缘由辞职或因业绩缘由/违纪等缘由被辞退,甲方同意按按上款所述方法将车辆计价转让并过户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