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古树名木爱护实细则-条据书信 古树名木,据我国有关部门规定,一般树龄在百年以上的大树即为古树;而那些树种稀有、珍贵或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则可称为名木。下文是成都市古树名木爱护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成都市古树名木爱护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版 第一条 为适应全市林业园林和城乡绿化可持续进展需要,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各区(市)县古树名木爱护管理工作,依据 成都市古树名木爱护管理规定要求,结合本市古树名木爱护管理现状,制订本细则。 其次条 依据成都市古树名木爱护管理规定第四条, 古树名木爱护管理实行属地管理的方法。 第三条 市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的爱护管理职责: (一)负责对全市古树名木爱护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 (二)建立完整的全市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信息档案; (三)制定全市性质的古树名木爱护管理规章制度; (四)加强对古树名木爱护管理的科学讨论,推广应用科学讨论有益成果; (五)加强古树名木爱护管理工作的培训。 第四条 区(市)县古树名木行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