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驾公司协议-条据书信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请乙方供应酒后代驾服务事项达成全都协议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服务预约,保证按本公司代驾服务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把甲方由预约指定地点平安送达到目的地。到达目的地后,甲方认可车辆及财务无损并签字确认,本次服务结束。 二、乙方服务专员到达指定地点与甲方签订、履行本协议时须佩带本公司胸卡,按甲方与乙方电话预约的收费标准收费;如因甲方缘由取消服务预约,甲方须付乙方服务专员交通费20元。 三、动身前甲方须配合乙方服务专员了解甲方车辆特性及车况等状况。如甲方车辆已有破损状况须经双方确认。若属甲方车况不良而引发的车辆损坏,乙方将不担当赔偿责任。 四、甲方有责任妥当保管好车内及随身财物,以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乙方也严格要求自己的服务专员不得接触甲方车内及随身财物。如发生由于财务损失甲方专员在*到达现场调查之前,不得离开现场。 五、送车途中,甲方不得干扰乙方服务专员驾驶,不得要求违反交通法规的操作和行驶。如甲方提出过分要求,乙方服务专员有权拒绝,并准时报告公司请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