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党费收缴、用法和管理方法-规章制度高校党费收缴、用法和管理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增加党性观念的基本体现。做好党费工作,是党组织的一项常常性任务,也是加强党员训练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其次条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_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用法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21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215号)精神,结合学校绩效工资实际状况,制定本方法。 第三条 本方法适用于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共XXX高校委员会的全体党员。 其次章 党费收缴 第四条 党员交纳党费,以每月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常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不同类别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为: (一)在职人员党员每月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概括为四加六减。其中,四加的项目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六减的项目包括调整数、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医疗保险缴费、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个人税。 嘉奖性绩效工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