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学基础知识物理学的一个部门。光学的任务是研究光的本性,光的辐射、传播和接收的规律;光和其他物质的相互作用(如物质对光的吸收、散射、光的机械作用和光的热、电、化学、生理效应等)以及光学在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应用。17世纪末,牛顿倡立“光的微粒说”。当时,他用微粒说解释观察到的许多光学现象,如光的直线性传播,反射与折射等,后经证明微粒说并不正确。1678年惠更斯创建了“光的波动说”。波动说历时一世纪以上,都不被人们所重视,完全是人们受了牛顿在学术上威望的影响所致。当时的波动说,只知道光线会在遇到棱角之处发生弯曲,衍射作用的发现尚在其后。1801年杨格就光的另一现象(干涉)作实验(详见词条:杨氏干涉实验)。他让光源S的光照亮一个狭长的缝隙S,这个狭缝就可以看成是一条细长的光源,从这个光源射出的光线再通1过一双狭缝以后,就在双缝后面的屏幕上形成一连串明暗交替的光带,他解释说光线通过双缝以后,在每个缝上形成一新的光源。由这两个新光源发出的光波在抵达屏幕时,若二光波波动的位相相同时,则互相叠加而出现增强的明线光带,若位相相反,则相互抵消表现为暗带。杨格